这年头,狗也沧桑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1 只看该作者

这年头,狗也沧桑

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没等你明白,你已经丧命了。

2009年5月31日,陕西洋县在全县3206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了一场无差别的大屠杀——屠杀对象是狗!该县无论是否领取了准养证、是否注射了疫苗、是否栓、圈养,都将于5月31日被处以极刑。

洋县是在黑龙江黑河市想成为无狗县的阳谋被失败后,率先成了全国第一个无犬县。(综合网上来自洋县用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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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1 只看该作者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2 只看该作者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2 只看该作者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2 只看该作者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3 只看该作者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3 只看该作者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5 只看该作者

这是否意味着那些被TG驱使的狗们,也将有幸遭到如此厚礼呢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19 只看该作者

那几个畜生还不如狗呢。

kami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30 只看该作者

恩 这个不是现在才开始的了

不过幸好我们这里没有 要是有的话也是饭店发财而已

(希望灭狗之前先把人管好..农村养狗纯粹防贼 不然你以为是干吗的?!!

卡列宁

萝莉牌御姐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42 只看该作者

逼民反之

raul1943

柔软时光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19:51 只看该作者

这些傻逼!!!!我草!!!!

atpatp

后清非正统,依旧让汉明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0:19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反对打狗那??我坚决支持打狗!狂犬病100%的死亡率!

马来可

惨绿青年杰出代表… 含泪劝告女组员 肥水不流外人田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1: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tpatp 于 2009-6-2 20:19 发表

为什么要反对打狗那??我坚决支持打狗!狂犬病100%的死亡率!

我是一只8个月大萨摩的主人 我文明养狗 出门栓狗链 大便清理干净 我在城市见过的绝大多数养宠物的人都是这样做的 我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能亲身体会到

狗可以是无害的

对于“打狗”这种说法 国内现在这种“棍棒+人海”的手段无异于毫无人性的屠杀 这和依法管理是要区别对待的

你有没有见过那些受雇的“打狗队员”是怎么样处理这些生命的——当街打死 挖个坑 浇上汽油就烧了 这种虐狗的行为您又怎么理解呢

Geona

做人少做亏心事,路见不平吃一惊。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1:34 只看该作者

狗日的..有想把下命令的人杀了的冲动!!!

numberscis

收二手或库存的老钢笔、蘸水笔。免费维修钢笔,免费调校、打磨笔尖。尊重世界上所有以匠人性格工作和治学的民族,毋论是日耳曼还是和族。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1: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tpatp 于 2009-6-2 20:19 发表

为什么要反对打狗那??我坚决支持打狗!狂犬病100%的死亡率!

你这种世界观的动物对他人权利及社会伦理、文明的潜在威胁。甚于100%的死亡率!应予以扑杀!谢谢!

Yahoo!

numberscis

收二手或库存的老钢笔、蘸水笔。免费维修钢笔,免费调校、打磨笔尖。尊重世界上所有以匠人性格工作和治学的民族,毋论是日耳曼还是和族。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1:39 只看该作者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看南京虐狗事件

             易中天   

关于“南京虐狗事件”的报道,我是前两天才从报上( 2007年5月23日《北京晚报

》)看到的。现在来说话,或许太晚。但晚有晚的好处,就是大家的情绪可能已经

平静,能够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了。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此:4月下旬某日,南京某小区一位女士等四人,将一只流浪母狗

及其所生两只小狗堵在窝里,浇上汽油,点火焚烧。同小区一位小伙子路见不平出

手相助,冲上前去扒开洞口。浑身冒火的母狗叼着一只小狗逃出,另一只却被活活

烧死。此事引起当地居民和众多网友的极大悲痛和愤怒,悼念小狗的活动在该女士

工作单位门前进行。网上甚至有人发布了“通缉令”,要向虐狗者“以牙还牙”。

著名评论家鄢烈山先生发言为虐狗者辩护,也遭到劈头盖脸的痛骂。结果是不少人

感到不解:以前死了那么多人(比如矿难),都没见你们这么愤怒。难道这回死的

,竟是你们的亲人? 让人费解的正在这里,问题的症结也正在这里。因此,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一 被烧死的是狗还是“人” 在鄢烈山先生和其他那些辩护者看来,被烧死的当然是狗不是人。这才有了所谓“

人权”与“狗权”之争。但我不知道鄢先生是否忘记了(或者装着不知道),狗是

一种特殊的动物。它的特殊就在于“通人性”。在许多人那里,尤其是在养狗人那

里,狗是被当作人甚至当作子女来看待的。你虐待他的狗,就等于虐待他的孩子。

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心理,鄢先生难道不知?鄢先生振振有词地辩解说,狗只是主人

的朋友,不是人类的朋友,因此没什么杀不得的。这真是不折不扣的昏话!请问:

养狗的人难道不是人?养狗人的朋友难道不是人的朋友?没错,它可以不是你的朋

友,却不等于不是人的朋友。只要是某些人的朋友,就是“人的朋友”。“人的朋

友”不等于“所有人的朋友”,“人类的朋友”也不等于“全人类的朋友”。实际

上,没有人说狗是全人类的朋友,也没有谁会是全人类的朋友。你鄢烈山就不是全

人类的朋友,我易中天也不是。你我都只可能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朋友。如果我

杀了你的朋友,难道我能说“那只是鄢烈山的朋友,不是全人类的朋友”?事实上

,虐狗者之所以引起公愤,原因之一,就因为他们杀了“人的朋友”。尽管这“朋

友”只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并不被普遍承认,但也是“人的朋友”。不难设想

,当你的朋友被活活烧死时,你会怎么样。不理解这一心理,就看不懂这一事件。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狗是人的朋友,不可以随便杀害。

不过此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我们马上就可以问:如果不是人的朋友,是不是就

可以活活烧死?比方说,如果被烧死的是老鼠呢?是不是就无所谓了?这正是我们

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二 老鼠就可以活活烧死吗 可能很少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认为烧死无妨。实际上,如果这回被烧死

的是一窝老鼠,就决不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在许多人看

来,老鼠可不是“人类的朋友”,甚至还是“人类的敌人”。既然是“敌人”,那

么,格杀勿论!至于如何杀,就无所谓了。 但我以为,即便是老鼠,也不可以活活烧死的。事实上,本次事件的关键并不仅仅

在于“杀害”,更在于“虐杀”。据报道,当时目睹这一事件的小孩子被吓哭:“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小动物啊!”这便正是让居民和网友怒不可遏的第二个原因

,而且是更重要的原因。 那么,“虐杀”与“非虐杀”又有什么区别?其结果,不都是剥夺了对方(老鼠、

狗或者人)的生命么?没错,就结果而言,二者并无区别。但就过程而言,却有天

壤之别。区别就在“虐杀”伴随着痛苦,“非虐杀”则不痛苦,或者将痛苦减到最

低(比如注射药物)。由于种种不得已的原因,人类目前还无法做到谁都不杀,比

如屠宰牛羊,比如保留死刑,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到不“虐杀”。为什么不能“虐杀

”呢?因为“虐杀”意味着“虐待”,而“虐待”意味着“残忍”。不仅是对别人

、对象的残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一个人,如果不把虐待当回事,就有可能进而

以虐待为乐;而一个人如果竟以虐待为乐,那他就丧失了人性。所以,我们必须反

对虐待,反对虐杀。比方说,在不得不保留死刑时,坚决废止凌迟、腰斩、砍头等

虐杀方式;在无法避免战争和执刑时,坚决反对虐待俘虏和犯罪嫌疑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即便是“敌人”,也是不可以“虐杀”的。

不过,我们的话还没有说完。因为还会有人问:不能虐待人,这没有问题。但如果

是老鼠,或者是危害了人的生命安全,侵犯了人权的流浪狗,又有什么不能虐待的

呢?这就牵涉到我们要讨论的第三个问题── 三 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先说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虐待。为什么呢?就因为人

性之中有一条善的底线,这就是“恻隐之心”。所谓“恻隐之心”,也就是“不忍

之心”;所谓“不忍之心”,也就是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的善心。这是

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起点。一个人,只要有了这样一份善心,他就有可能成为

一个好人。 但这和不虐待动物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就在于这种“不忍之心”有一个心理依据,

即由此及彼、推己及人。一个人,为什么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说到底

,就因为自己不愿意受苦受难受折磨。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方说,

你不愿意被烧死,你就不要烧死别人;你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当着你的面被烧死,你

就不要当着别人的面烧死别人的孩子,哪怕这个“别人”只是一条母狗,甚至只是

一只老鼠!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份善心扩大到动物?因为“己所不欲”容易,“勿施于人”难。

这就需要培养。而且,为了保证这种培养是成功的,我们不但必须提倡“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还必须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物”,即不但不虐待人,就连动物

也不虐待,哪怕这动物“丑恶”如老鼠。不难想象,一个人,如果连老鼠都不忍虐

待,他还会虐待人吗?相反,一个人,今天能够虐待老鼠,明天就能虐待小狗,后

天就可能虐待人。为了保证人的不受虐待,我们必须反对虐待动物。这不是什么 “

动物福利”、“人狗关系”或者“狗权”问题,而恰恰是“人权”问题,是人与人

的关系问题,是社会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做起。而且,只有当所有

人都不再忍心虐待动物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动物侵犯了人权,威胁到人的生存呢?也要善待吗?也要。即

便万不得已(比如出现鼠灾),也不可虐杀。即便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也必须将

影响减到最小。这或许又是让人想不通的问题。看来我们还必须把话说透,这就是

──

四 反对虐待动物究竟为了提倡什么 我们为什么主张善待动物?我们为什么反对虐杀动物?我认为,归根结底,就是要

提倡和培养“恻隐之心”即“不忍之心”。在这里,重要的是“不忍”二字。事实

上,在南京虐狗事件中,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样一幕:“一个火团在洞里滚来滚

去,母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这才引起了人民群众极大的愤慨。孟子

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谁能忍心让一个母亲“眼睁睁

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 然而很多人都没想到,那些虐狗者“居然下得了手”,而且还不让别人救援!这可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孔子这话原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如果连这样的事都

能狠得下心来,还有什么事他做不出!另一种解释是:如果连这样的事都能容忍,

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在南京虐狗事件中,这两种解释都适用。这是让居民和网

友怒不可遏的第三个原因。 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以暴易暴”、“以虐抗虐”,比方说“也当面烧死她的孩子

”。这是决不可以的,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我愿以最大的善意猜测,网友说这话,

其实不过是想请虐狗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其实不想也知道,

如果自己的孩子被当面烧死会怎么样?肯定是怒不可遏。如果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

别人烧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又会怎么样?肯定是悲痛欲绝。既然如此,那你们

为什么要对另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下手?难道仅仅因为那母亲和孩子是狗?难道因

为它们是狗,就没有母爱和亲情,就没有恐惧和痛苦,就没有免遭虐待的权利,就

可以任人宰割么? 这些问题,虐狗的那四位公民和同胞,你们想过吗?振振有词地为他们辩护的鄢烈

山先生,您想过吗?还有那些仅仅把问题归结为“无法可依”的评论家们,大家都

想过吗? 显然,虐狗事件在拷问着我们。拷问着我们的人性,也拷问着我们的国民性!

Yahoo!

不顺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1:48 只看该作者

对待动物的态度标志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zuozhizhu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1:50 只看该作者

那些打狗的杂种他妈隔壁的连狗都不如

未分级

NG17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2:05 只看该作者

这跟种族屠杀没任何区别。

小宸宸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李宇春还是曾轶可,都是我滴哥我滴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日头从坡上走过,不管是拜春哥,还是拜曾哥,保佑我及格,不挂科!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2:35 只看该作者

大狸子内牛满面……

raul1943

柔软时光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2: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tpatp 于 2009-6-2 20:19 发表

为什么要反对打狗那??我坚决支持打狗!狂犬病100%的死亡率!

你有没有人性?还不如扑杀你!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2:54 只看该作者

支持扑杀13楼的13点

利维坦

不明真相的群众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2 23:01 只看该作者

妈的,自作孽不可活,一定会报应。

zama

自定义头衔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3 13:35 只看该作者

在下以为13楼所云,意在病不在犬…诶…

ZHH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3 15:36 只看该作者

狂犬病当道

戴家老爸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3 18:23 只看该作者

联系到“真理部”什么“六个不能搞”,还是打狗不能搞要紧。

hmq512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3 20:02 只看该作者

有猫混杂。

func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3 23:26 只看该作者

最受不了的是那个视频,一只傻狗还乐呵呵的摆尾巴,然后就被几棍子揍死了……

wistreer

推特:@wistreer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3 23:55 只看该作者

就是种族屠杀。这个民族太恶心了。

麒不麟

仁兽也……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4 00:42 只看该作者

莫怪“甲型H1N1流感”无情……

oth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4 09: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umberscis 于 2009-6-2 21:37 发表

你这种世界观的动物对他人权利及社会伦理、文明的潜在威胁。甚于100%的死亡率!应予以扑杀!谢谢!

agree!

oth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4 09: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tpatp 于 2009-6-2 20:19 发表

为什么要反对打狗那??我坚决支持打狗!狂犬病100%的死亡率!

是不是死亡率100%病人都该杀?

公民1776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4 10:02 只看该作者

不如捕杀裆员算了

傻子看社会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6-4 11: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小龙人 于 2009-6-2 19:13 发表

上帝会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