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嫖娼那些事儿
lingfeitx
爱八卦,爱生活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08:28 只看该作者
关于嫖娼那些事儿
副局长因涉嫖娼被拘留10天状告警方
人民网4月1日报道 昨天上午9点,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嫖娼争议案。
原告:浙江省缙云县××局S副局长,1965年生,公务员。
被告: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09年1月14日晚上,S副局长在杭州中山国际大酒店桑拿房里,被执行任务的湖滨派出所民警带走。警方认定S副局长嫖娼,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从看守所出来后,S副局长将公安局告上法庭。
焦点:
有没有发生性行为?
起诉书说:原告在桑拿后只做普通按摩,没有与服务员发生性行为……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时只有一人,违反了执行搜查、检查公务时应该有两名以上干警同时在场的规定……原告认为,这个处罚无论是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是错误的……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撤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赔礼道歉。
S副局长和他的律师坐在原告席上。
被告席上坐着两名身着警服的民警,一个是上城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干事,一个是湖滨派出所教导员。
案子争论的焦点有三点:
1.有没有发生性行为?
2.有没有谈及嫖资?
3.在派出所给S副局长做笔录的,是几个民警?
警方代理人向法庭申请,让证人出庭。
主审法官和副审法官商量了一下,同意。
5位证人依次走上证人席。
5人全部是民警,其中3人当时参加了清查任务,2人是当时给S副局长做笔录的。
证人证言
再现当时一幕
2009年1月14日晚,湖滨派出所3位民警例行检查中山国际大酒店桑拿中心。
3位民警两男一女,检查前做了简单分工,女警去控制总服务台,防止服务员通风报信,2位男警,一人先去停车,一人上楼逐间检查包厢。
负责检查包厢的民警姓周,25岁。
他说,当他打开3号包厢门时,看到一男一女全裸,正在发生性行为,他当即喝止,并电话通知另外两个同事。看到民警出现,全裸的男女迅速分开,神色慌张,找衣服遮蔽身体。
两个同事很快赶到,看到一对男女蹲在地上,男的只穿一条短裤,女的裹了一条浴巾。
穿短裤的男人就是S副局长……
听到这里,S副局长指着周警官大声喊:“根本没有三个警察,从头到尾我只见到他一个,我没有发生性行为,他一个人看到的,不是真的……”
“还没到你发言。”法官打断S副局长。
认定嫖娼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问周警官:“他们(指S副局长和女子)当时是什么姿势?”
“男上女下,全身赤裸。”
“这个场景几个人看到?”
“就我一个人。他们分开穿衣服。我的同事很快赶到了。”
“现场有没有查到避孕套?”
“没有。”
律师转头对法官说,抓现行的只有一个民警,没有找到避孕套,不能证明他们正在发生性关系。
警方代理人拿出当事女子的笔录。笔录说:“没钱才这么做的,听说卖淫的话,客人会给500元,自己能拿200元……民警出现时很慌乱,避孕套不知道藏哪里了……”
律师话锋一转:“即使发生了性行为,但没有支付嫖资,也不算嫖娼。”
(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没有嫖资就不能认定为嫖娼。)
警方代理人出示S副局长的笔录,上面有他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笔录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谈价格,我想做完到总台结账就行了。”
警方代理人说:“这说明他们心照不宣,没来得及给钱就被民警抓住,并不妨碍成立卖淫嫖娼行为。”
律师语出惊人:“这份笔录是假的,有明显二次打印痕迹,要求法庭进行鉴定。”
做笔录的是几个民警?
警方代理人指着笔录上S副局长的签名说,每页纸上都有他的亲笔签名和手印,怎么能说是假的呢?他是公务员,有足够阅读理解能力,说明他是仔细看过笔录后才签字的。
S副局长再次插话,大喊:“我不想签的,是你们逼我签的,你们骗我,你们诱导我的……”
“肃静!”法官整顿法庭秩序。
律师说,当时做笔录的只有一个民警(法律规定做笔录必须两位民警同时在场),笔录制作过程不合法。
警方坚持当时做笔录的是两名民警。
律师请求法庭调取做笔录时派出所的监控录像。
警方代理人说,距离事发已经两个月,警方没有刻意保留这段录像。
双方争执不下。
庭审最后,法官示意双方做总结发言。
律师先说:“两个不认识的男女在一起,一定就是卖淫嫖娼吗?不能因为一个女人卖过淫,就推断她和所有男人发生性关系都是卖淫,她也可以发生一夜情嘛。到总台结账,指的是结按摩的费用。”
警方代理人发言,语气沉重:“对方思维混乱,一会说发生性行为,一会说没有发生……现在是国际金融危机,胡总书记强调要以廉政建设取信于民,原告身为国家干部,却利用公差时间寻欢作乐,败坏了国家干部形象,让人深为痛心……”
浙江警察学院100多名学生到庭旁听。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都市快报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严静 尚法)
来源:http://news.163.com/09/0401/03/55PJLUDO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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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08:30 只看该作者
对方思维混乱,一会说发生性行为,一会说没有发生……现在是国际金融危机,胡总书记强调要以廉政建设取信于民,原告身为国家干部,却利用公差时间寻欢作乐,败坏了国家干部形象,让人深为痛心……”
这狗屁话,满适合周星驰电影。
方沂鸣
本人网上书店http://shop34623878.taobao.com/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09:25 只看该作者
显然,这局长被人算计了
bafield
日人民报特约评论员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09:34 只看该作者
二B精茶,带个摄像机不就完了
秋毫无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0:53 只看该作者
警方代理人发言,语气沉重:“对方思维混乱,一会说发生性行为,一会说没有发生……现在是国际金融危机,胡总书记强调要以廉政建设取信于民,原告身为国家干部,却利用公差时间寻欢作乐,败坏了国家干部形象,让人深为痛心……”
这一段精彩!!!!!
雾风
战斗贼前来拜访~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0:59 只看该作者
汗……这叫狗咬狗~
tatasleepless
不改裝車協會阿JaR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1:30 只看该作者
律师转头对法官说,抓现行的只有一个民警,没有找到避孕套,不能证明他们正在发生性关系。
-—
那是不是用拳頭打死人,可以解釋為因為沒有找到電鋸、馬刀、ak等兇器就不能證明兇殺行為….
桐君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1:53 只看该作者
律师转头对法官说,抓现行的只有一个民警,没有找到避孕套,不能证明他们正在发生性关系。
-—
说得好!法律是要讲证据的。
男魅难寐
资深反催眠大师,一夜七次郎,用过都说好,回床率极高。推油:@nanmeinanmei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1:57 只看该作者
验精液嘛
黄阿狗
金玉其内 败絮其外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2:49 只看该作者
杭州中山国际大酒店 是西湖边的四星级大酒店 湖滨派出所例行检查桑拿中心?
而且还就三个人 一个看前台 一个停车 一个人一间一间搜?…
这是多么不符合常识和逻辑啊 这简直就是精准制导 上门按图索骥啊。
UUUUUUUVUUU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3: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男魅难寐 于 2009-4-1 11:57 发表
验精液嘛
局长还来不及射…
[17]堂吉柯德
Frake集团的牛三少爷,诸神国驻人间特派员,人类行为分析者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5:37 只看该作者
避孕套不知道藏哪里了……
==============
地球人都知道
沉。
真●和谐无双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5:55 只看该作者
不给钱就不算嫖咯!哈哈。。
lingfeitx
爱八卦,爱生活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6:05 只看该作者
重要学习以下语录:
一,律师转头对法官说,抓现行的只有一个民警,没有找到避孕套,不能证明他们正在发生性关系。
二,律师话锋一转:“即使发生了性行为,但没有支付嫖资,也不算嫖娼。”(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没有嫖资就不能认定为嫖娼。)
三,律师说:“两个不认识的男女在一起,一定就是卖淫嫖娼吗?不能因为一个女人卖过淫,就推断她和所有男人发生性关系都是卖淫,她也可以发生一夜情嘛。到总台结账,指的是结按摩的费用。”
ac54321
小道消息控制薯薯长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7:29 只看该作者
荒唐的法律-荒唐的嫖客-荒唐的律师-荒唐的国家
deidei
这个世界对待一切都很认真,这很过分。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19: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没有嫖资就不能认定为嫖娼。
还以为只是在周星驰的电影里随便说说的
品味朱
一个IT营销人&一个博客作者,著书《一堆文字》。博客:http://zhulianBlog.net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21:36 只看该作者
忙里偷情,见缝插逼!
iwillbe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21:42 只看该作者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品味朱
一个IT营销人&一个博客作者,著书《一堆文字》。博客:http://zhulianBlog.net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21:45 只看该作者
真的是一部喜剧电影
我是老粗
路边社收发室的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23: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17]堂吉柯德 于 2009-4-1 15:37 发表
避孕套不知道藏哪里了……
==============
地球人都知道
+1
phenix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金属乐队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1 23:23 只看该作者
太精确制导了
究竟谁走漏的风声
xingxing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00:53 只看该作者
谁是导演?
zzgg
头衔能当饭吃吗?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08:17 只看该作者
这事本来就难合法取证。
机器猫阿福
小资产阶级造谣专家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08:52 只看该作者
语气沉重
吼吼吼
hsieh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10:58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被陷害的好官
raul1943
柔软时光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12:5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bafield 于 2009-4-1 09:34 发表
二B精茶,带个摄像机不就完了
就你JB聪明,对别人尊重点
萨格拉斯
我说的话如果让这些人高兴,那很好;如果让那些人生气,那更好。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14:21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破事我爆个料
跟一个警察同学聊天,话说火车站周围的发廊较多,前几年经过市警察局的研究分析特意成立了一个“站前分局”。这分局有一个老皮,都40多奔50的老男人了,每次上头要搞什么突击检查,这老皮都要把火车站周围的姑娘X一遍。
血色蔷薇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15:50 只看该作者
真牛X,还有这么狡辩滴
Geona
做人少做亏心事,路见不平吃一惊。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16:07 只看该作者
冤枉啊!老爷!哈哈哈
moby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 18:55 只看该作者
绝对是被算计
wobsni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02:29 只看该作者
此帖已出动画版
http://tieba.baidu.com/f?kz=559469176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09: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是老粗 于 2009-4-1 23:00 发表
+1
可能被吃了~~~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09: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zuicui 于 2009-4-1 08:30 发表
对方思维混乱,一会说发生性行为,一会说没有发生……现在是国际金融危机,胡总书记强调要以廉政建设取信于民,原告身为国家干部,却利用公差时间寻欢作乐,败坏了国家干部形象,让人深为痛心……”
这狗屁话, …
道德感十足啊 ~~ 一定要高调才行~~
F12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09:5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tatasleepless 于 2009-4-1 11:30 发表
律师转头对法官说,抓现行的只有一个民警,没有找到避孕套,不能证明他们正在发生性关系。
-—
那是不是用拳頭打死人,可以解釋為因為沒有找到電鋸、馬刀、ak等兇器就不能證明兇殺行為….
用拳头打死人,当警察来的时候把拳头张开就好了,没有见到拳头可以鉴定你没有行凶。
吃河蟹的草泥馬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11:22 只看该作者
強烈要求嫖娼合法化
可憐的局長
aeon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13:28 只看该作者
互相咬吧
喜之郎
不八卦不成活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13:44 只看该作者
好精彩的庭辩啊
这个国度每天都能给我们一些惊喜
lyf98023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3 14:37 只看该作者
狗咬狗,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