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山福田公墓

mj_luck13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04:37 只看该作者

北京西山福田公墓

作者:老虎庙

北京,西山,福田公墓。

去过西山,您不定去过福田,这个不奇怪,去公墓的事情对谁来说都不算是平常。

佳佳因了和我住一大院儿,虽从前不能对话——就我这个辈分。也就是上班路上从他家楼下走过,这样的机会也几年里不少,且每天必经。

楼下的院子里开着家湖南餐馆,佳佳的事情闹得纷纷扬扬的那些个日子,我常去餐馆坐坐。我问过老板,从前见过他吗?并且为她仔细描述他的模样儿。老板只摇头,不言语。我又问服务员,服务员也摇头,多问了几句,小姐就说“老板叮嘱过……”叮嘱什么?小姐没再有下半句……

后来有许多记者来餐馆进食,有一搭没一搭地,望着窗外没有新闻的院子,看起来很无奈。一家电视台把临时转播车开到了楼下,全天候守候,成了成本最大和失望最大的一家。院子里好像莫事情无有。记者也问过餐馆老板“那孩子你认识吧?见过吧?”老板只摇头,不言语……

四年来,我相机不离身,记下了许多的我们社会。有一天下班,天也擦黑,我过佳佳楼下,见有不熟悉的车子在楼下停靠,我随手拍了几张。就见车上跳下几人,质问我在干什么?只好当面删除,否则我能脱身?我绕道餐馆吃晚饭。餐馆老板问我发生了什么?这回是我摇头,我忽然有点怨怪餐馆老板,总似乎和大家隔膜,现在问我有何用?老板却意外说“我是做生意的。”回头去了调理间,撂下一脑门子疑惑的我……

南方来的记者在院子里占优势,敢问,问得勤(后来他们真的就写了,发表在自己家的报刊上)。问我是不是找找餐馆的老板聊聊?我说不可以,心里想:反正我不抱希望。因为我想起他们说过“我们是生意人”,果然记者吃了闭门羹。记者说这些人很麻木,我说也难怪,“他们要做生意!很多的老百姓也这样。”

我天天从他家楼下走过,楼下的修车师傅对我说,我忙,外头有啥消息告诉我一声。我惊讶他也记这事儿,师傅说“我住对面楼,夜里撒尿总要望望对过儿,看灯亮没有,看有什么异常……”后来我和师傅熟了,师傅说以前有过同样遭遇,所以很想看看国家怎么处理这事儿。我给师傅递烟,师傅不要,我说去对面餐馆喝点儿,师傅听了摇头,我问为甚?师傅说“院子里不太平,那餐馆老板嘛……我可没有说什么啊!”

有一天晚上,餐馆来了许多人,忆通的李劲松、刘晓原,艾未未和赵赵,后来跟来了北青报和法晚报的女记者,还有佳佳他爸……进门的时候,我没看见老板。吃到一半儿,老板来了,我注意了看她,依旧平常着脸儿,依旧平常着声儿,只是说了句不太平常的话儿——好好侍候这些好人!

27日,佳佳下葬后几日,我和文侠荔蕻、诗人阿尔去福田公墓祭扫。而此行刘 亚

玲带来的话却只有简单俩字“去吧……”压抑着巨大的心理负担,却没有痛快地哪怕半点其它表示。

返回途中和农大才女教授朱毅共餐,这个年轻人如是说——如此祭奠不啻为对所有的逝者,一切都已往事。最后的当事者无论有多大的相互针对,而我们活着的却只剩大爱于他们。所有的无辜者让我们反思的不是恩怨的继续,而事情却要我们去想想:这些都为了什么?因为什么?(根据回忆而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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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堂吉柯德

Frake集团的牛三少爷,诸神国驻人间特派员,人类行为分析者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04:5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j_luck13 于 2009-3-28 04:38 发表

是这个吧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09:08 只看该作者

清明节祭奠英雄

糊涂青年

路边社蹲着等一分钱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11:19 只看该作者

哭了。

gjlawyer

夜总会坐台小姐兼路边社坐台客服律师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11:24 只看该作者

gjlawyer

夜总会坐台小姐兼路边社坐台客服律师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11:25 只看该作者

tatasleepless

不改裝車協會阿JaR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13:47 只看该作者

無言致禮!

温良恭俭让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8 13:52 只看该作者

崇尚暴力,确系我朝特色。

老杂疫

猪流感携带者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2:45 只看该作者

杨刀客之墓

上肛上腺

路边社,专业从事各类路边消息及不规范谣言的搜集整理 twitter.com/try2feel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2:54 只看该作者

超级麦芽糖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2:54 只看该作者

男魅难寐

资深反催眠大师,一夜七次郎,用过都说好,回床率极高。推油:@nanmeinanmei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3:12 只看该作者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3:19 只看该作者

非暴力不合作

一点五

左愤如猪,伪右似蝎。前者是智商问题,后者是品质问题;左愤只是被社会忽悠;伪右则毒害社会。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3:46 只看该作者

非暴力不合作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3:49 只看该作者

zhiyan05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4:35 只看该作者

核子力量

Twitter.com/hzpower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4:47 只看该作者

ne_ne6

氓流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4:56 只看该作者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mfs0616

inxian淫人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5:50 只看该作者

satan917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6:07 只看该作者

wandsea

RP导师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6:07 只看该作者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raul1943

柔软时光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6:21 只看该作者

吃河蟹的草泥馬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6:25 只看该作者

刀客不朽

satanla

不管多难,天会再蓝。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7:44 只看该作者

英雄

leaflet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8:06 只看该作者

真正的大侠也是要冤有头债有主吧,滥杀无辜也不算大侠吧

杨就是一个人肉炸弹

引用:

原帖由 seoul 于 2009-3-29 16:31 发表

在一个非暴力得不到说法的时代,注定暴力会成为英雄。 我们会进入金庸小说中的江湖侠客时代。

alexander982

肆零贰壹号组员//道貌岸然的知心大哥//伪爱情专家//傻*英雄主义者//一个烤鸭的传说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8:22 只看该作者

luckyray

不明真相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8:35 只看该作者

UP

坚壁清野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8:55 只看该作者

悼念。。。。。。。。。。

housecs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9:00 只看该作者

悼念。。。。。。。。。。

abtula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9:03 只看该作者

祭奠了

satanla

不管多难,天会再蓝。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19: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eaflet 于 2009-3-29 18:06 发表

真正的大侠也是要冤有头债有主吧,滥杀无辜也不算大侠吧

杨就是一个人肉炸弹

他杀的是无辜吗?一帮独裁的帮凶和体制的得益者,他们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既然能够不干人事,为什么就无辜了呢?刀客被打得时候就不无辜吗?刀客对抗的是不公平的公权力,它对抗的是如此强大的国家机器,他敢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人就是英雄.

冷眼看世界

用我自己的眼睛看清这个黑白不明的世界。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0:15 只看该作者

“凡事总是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我们活着不是为了低三下四,也不是为了作威作福,而是为了自由体面的生活,如果,人没有尊严,人不如死去。”

因此,我们向杨佳致以崇高敬意!

温良恭俭让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1: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atanla 于 2009-3-29 19:05 发表

他杀的是无辜吗?一帮独裁的帮凶和体制的得益者,他们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既然能够不干人事,为什么就无辜了呢?刀客被打得时候就不无辜吗?刀客对抗的是不公平的公权力,它对抗的是如此强大的国家机器,他敢维护自己的

1.按照这样的逻辑,未来也不需要法律,我们回到丛林社会适用丛林法则好了。既然要追求民主和正义,就必须学会对法律的尊重对他人生命的敬畏。任何情况都不能成为个人使用暴力去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公民个人同样没有。

2.杨佳所谓的委屈只是别人推了几下(杨佳的二审时自己语)。若,这个也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成为给一个说法的理由,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文明度远远低于人类目前所公认的准则。在这样的标准下,无论什么人执掌政权,都会导致全体国民所受的痛苦更多。

3.杨佳仅仅为了轻微的推打就可以任意杀人,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法益的均衡性。每一个正当行为,所保护和追求的法益,和可能导致其受到的法益损害必须有一定的均衡,这一点杨佳显然没有做到。

4.无论何时何地,杀人行为都是不能为文明所容忍的。除非我们追求的就是暴力和非文明。

gjlawyer

夜总会坐台小姐兼路边社坐台客服律师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1:28 只看该作者

关于佳佳,可以阅读这篇文章,偶个人认为是比较客观理性的。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6a578277889cb72

猴子

当你试图了解你的祖国的同时你已经开始走向犯罪的道路!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1:53 只看该作者

现在昭示着未来!

WJ87

无产阶级煽动家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2:06 只看该作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胺氰聚三郎

怪组员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2:55 只看该作者

纵死侠骨香

不忏世上英

ireno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3: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温良恭俭让 于 2009-3-29 21:16 发表

1.按照这样的逻辑,未来也不需要法律,我们回到丛林社会适用丛林法则好了。既然要追求民主和正义,就必须学会对法律的尊重对他人生命的敬畏。任何情况都不能成为个人使用暴力去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公民个人同样没有。

2.杨佳所谓的委屈只是别人推了几下(杨佳的二审时自己语)。若,这个也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成为给一个说法的理由,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文明度远远低于人类目前所公认的准则。在这样的标准下,无论什么人执掌政权,都会导致全体国民所受的痛苦更多。

3.杨佳仅仅为了轻微的推打就可以任意杀人,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法益的均衡性。每一个正当行为,所保护和追求的法益,和可能导致其受到的法益损害必须有一定的均衡,这一点杨佳显然没有做到。

4.无论何时何地,杀人行为都是不能为文明所容忍的。除非我们追求的就是暴力和非文明。

只是别人推了几下

轻微的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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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其名啊,哈哈

猪肘

路边社特约毙稿人 twitter:@huangxcheng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29 23:30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世界很奶奶奶奶奶奶奶奶的。酿成打砸抢烧的事无非就是遵循一个规律,民众被欺负,上访无路,官员不作为,甚至为虎作伥,民众被二次伤害,申冤没希望,还法个鸟律,根据人活着不能被尿憋死的传统美德,把事情闹大,闹大本意是扩张影响力,不过既然是闹,情绪过于激化就不好操作,赔命的可能性不是没有的,但是到了憋屎憋尿的地步,还在乎这鸟命干嘛。要是把我逼到这份上,我也会豁出去。这不是理智的问题,理智也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特别是在一个很奶奶奶奶奶奶的世界,理智只是一厢情愿。一厢情愿的理智或者干其他别的事是本身就“不理智”的行为。

因此,在这个很奶奶奶奶奶奶奶奶的世界,能用理智解决问题的人,很幸运。不过,幸运总是稀缺的,大多数都是生存上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生理上的问题。用理智上的问题解决生理上的问题,我不能。正如我看毛片不可能没生理反应,活在这个很奶奶奶奶奶奶奶的世界,我也不可能没生理反应。

wdwxl2008

2012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00: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lexander982 于 2009-3-29 18:22 发表

引用:

原帖由 alexander982 于 2009-3-29 18:22 发表

喜之郎

不八卦不成活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01:45 只看该作者

11月25日,我在慧忠里407号楼的大门内见到她。尽管见过她的照片,还是没能一眼认出她。她一米五左右的个子,一身暗色调,捆着直发。脸盘很圆,体形偏胖,但颧骨高高地凸着,脸颊有点凹陷。纹过眼线和眉毛,有些年头了,略略地褪色。她看到我,目光很柔和。

这个刚接到儿子死刑判决书的母亲是平静而无助的,没有想象中的凌厉和锐气。

“是王阿姨么?”我有些怔。她轻轻点头,示意我和身后的大批人马上楼。楼外面不远的长石凳上坐着几个年轻人,24小时不间断地警觉着楼下的过往行人。有时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跺脚,“好冷啊好冷啊”。

她的背微驼,上楼梯的时候身子往前倾,似乎背负着无形的担子。

跋。一楼,二楼,三楼……一群人的脚步声在五楼停住,挤到501室里。

她的家是亚运时代的回迁楼,六十来平米的二居室。家具大都是黄色,被各种日常用品塞得满满当当,随着年月班驳。

将近十二月的天,床上还铺着凉席。7月1号,她被带走,在公安局密不透风的精神病医院呆了四个半月,直到11月24号才回家。

而她回家最叨挂的,不是上海监狱里已经被判处死刑、只待一声问斩的儿子,却是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家,满冰箱坏掉发臭的菜,还有消失的耗去她八年心血的上访资料。

四个半月,她在医院十平米左右、装着两台监视器的小屋子里,不能读报,不能看电视,不能和生人说话。可以出门去小花园逛逛,但有护士的“庇护”。为了更好地掩护她,她一度挂上老实巴交的化名,“刘亚玲”。医院是在北京郊区,旁边是潮白陵园。起初的128天里,没有任何“人”知道她在哪里,火急火燎的家属满世界找她。

一个被与世隔绝的人,哪里知道外面的天翻地覆。

11月23日,她重见天日。有关方面终于人性化了一把,把她送往上海提篮桥监狱见儿子,谈话不得超过20分钟,不得谈案情相关。

母子俩久别重逢,两个人都很平静。她对儿子说,在里面要注意锻炼身体。儿子点头。末了,她给儿子留了1000元钱,狱警代收下了。

她问上海的法官,儿子有救吗?徐法官很认真负责地说,回去写申诉材料吧。

于是,尚未在精神病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的她被送回北京家里。顺利得不可思议。

见到儿子的那个晚上,她约了前夫。前夫带上了北京律师,她却不留情面地把手一挥,律师根本没用!她也抗拒媒体,媒体和律师一样,一无是处。

她对他们不紧不慢的说,儿子一定是死缓。言之凿凿的理由,仅仅是法官让她写申诉材料了,还有,儿子的二审判决书上并没有说,死刑立即执行。

谁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他们不忍心用一种残忍的可能性,去击碎母亲的臆想;他们心底也存着一线生机。

现实的车轮却沿着既定的轨道,不可阻挡地向前碾,猝不及防。

回家的第二天晚上,她收到了儿子的死刑复核意见书,死刑,立即执行。突然间六神无主,浑身酸软,像抽去了筋骨,一滩泥似的往下坠。

她打电话给姐姐,给前夫。而他们打电话给我们。很快,十几个人挤到了家里。

她感觉被愚弄被欺骗。她追问着每一个人,社会怎么会是这样?大家无言以对,即便有,也只是一声叹息。

她的声音终于哽咽下来,坐在床边,对着墙壁,无声地颤抖。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上访多年,她习惯用强硬的姿态回应冷漠。

人越来越多,亲戚,街坊,律师,记者……有人掏出照相机和摄影机,在屋里咔咔地闪着灯,有人不停地追问,你跟儿子的见面情形怎么样,有人跑进儿子的房间,看到儿子床头《魔鬼司令》的海报,施瓦辛格的肌肉闪闪发亮。

她越来越无法忍受,那些陌生的脸孔冲进屋里,要见证并且记录她的悲哀。

而她的儿子就要死了。

她提高分贝,你们走吧,你们走吧!

准备出谋划策的人们愣住了。但又都理解了母亲,一个个起身告辞。也许这件事情真的无力回天。

临走前我送给她一本杂志,里边是她儿子的庭审记录和辩护律师们的罗生门。功利地说,我想赢得她的好感,为自己再一次见证历史打基础。

她翻开花花绿绿的杂志,看到“袭警”的黑体大字,突然间炸了:“凭什么说我儿子袭警?你们媒体都在乱七八糟报道些什么呀!”

她仓促地掠过那些案情疑点和事件追踪,把手指停在儿子的二审照片上:“我只要这张照片,你把它给我就行了。”

找不到剪刀,她就把儿子的照片从崭新的杂志上撕下来。

硬生生撕了下来。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头条报道,她的儿子已注射死刑。没有人回帖,因为所有评论功能被关闭。

儿子早上喝了一碗粥,神情平静,在九点左右的时候,注射死亡。他死的时候,她还在屋里写她的申诉状,她要紧急吁请刀下留人,她要真相,她要儿子。

人们迟疑着,要不要惊扰这位奋笔疾书的母亲,她儿子已经死了。

不想告诉她,就连她的儿子。

11月23日上午,提篮桥监狱的会见室里。儿子隔着玻璃,对母亲微笑。他说,不要担心,他一切都好。

那个时候他已经知道,他就要死了。

mcdull

叫我已食玛丽好了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04:16 只看该作者

以后敬请迁葬八宝山革命公墓——镇邪。

evan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09:49 只看该作者

刀客。

人民英雄

北方玄五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10: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温良恭俭让 于 2009-3-29 21:16 发表

1.按照这样的逻辑,未来也不需要法律,我们回到丛林社会适用丛林法则好了。既然要追求民主和正义,就必须学会对法律的尊重对他人生命的敬畏。任何情况都不能成为个人使用暴力去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公民个人同样

孩子,你以为我们这社会有公正的法律么……别天真了………

自己生活在一个丛林社会居然还不知道…..

二手知道分子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11:51 只看该作者

无言致礼

引用:

原帖由 alexander982 于 2009-3-29 18:22 发表

luckyray

不明真相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0 23:16 只看该作者

……

Candice

镯控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1 03:30 只看该作者

轻微推打。。本来挺沉重的被逗乐了。

把咱孔武的人民警察练功当小孩过家家了。

Candice

镯控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1 03: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北方玄五 于 2009-3-30 10:32 发表

孩子,你以为我们这社会有公正的法律么……别天真了………

自己生活在一个丛林社会居然还不知道…..

他说的很有道理,人就应该遵纪守法。

只是,在人治社会该咋办呢?法只是个摆设,是少数人的工具,咋办?

米呀米呀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1 15:27 只看该作者

清明到了。。。

我家旺财有喜了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3-31 16: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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