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帝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10-6 15:50 移动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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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29 只看该作者

求助法律帝

lp丢下9个月的宝宝,开始住到宾馆里,随后就不辞而别了。

出走的原因是双方吵架。

双方都是盲人,如果lp出现意外,或跟人走。在法律上男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

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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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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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30 只看该作者

现在电话一直关机,需要报警处理吗?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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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31 只看该作者

先谢过了!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35 只看该作者

赶紧报警吧!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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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大衛王飯店 于 2010-10-6 15:35 发表

赶紧报警吧!

关于责任这块呢?

法律上不知道是怎么规定的?

比如男是否构成监护??

luugoo

拖延心理学:向与生俱来的行为顽症宣战】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60185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42 只看该作者

看1楼的描述,应该只涉及民事责任。

盲人和其他人在法律上的民事责任是一样的,这个没区别。

丢下9个月的宝宝就走了,应该是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男方有权要求分担抚养费用吧。

至于她自己是跟人走了或者发生什么状况,她已经是成年人了,虽然视力有问题,但在民事权利义务上跟其他人是一样的,不存在什么法律问题。跟人走了如果是指同居或事实婚姻,那就违反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但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尚未离婚就跟他人结婚了,那就犯了重婚罪。

当然要报警啦,一个盲人在外面多危险。如果她是回娘家或者去亲友家住了,那倒还好。问题是男方不知道她的去向啊。

[ 本帖最后由 luugoo 于 2010-10-6 15:45 编辑 ]

Zenu

资深潜水员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47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楼主是想找LP还是想法律上免责。

如果是想找LP,担心LP人身安危的话,建议报警。

如果是想法律免责的话,男方不必担心,我觉得法律上是无责任的。出现意外情况要看意外是如何发生,如果因LP自己不慎发生,那么法律上没有人有责任;如果因遭抢劫被拐卖或其他,相关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男方不必负任何刑事责任。

另LS说的对,如果LP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话,她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过前提是找到她人了,且她仍拒绝抚养。

[ 本帖最后由 Zenu 于 2010-10-6 15:53 编辑 ]

吕贼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49 只看该作者

夫妻双方当然有互相照顾之义务。婚姻法有大概的规定。如果这男的什么都不做,如有意外的话,是得担责的。倒不是基于监护原理,盲人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在女方已出走,且无法联系,男方报警同时积极配合警察调查就行,且他自己也是盲人。

Zenu

资深潜水员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吕贼 于 2010-10-6 15:49 发表

夫妻双方当然有互相照顾之义务。婚姻法有大概的规定。如果这男的什么都不做,如有意外的话,是得担责的。倒不是基于监护原理,盲人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在女方已出走,且无法联系,男方报警同时积极配合警察调

请问一下如有意外发生男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jiajia-mail

抱块石头躲井边!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5:57 只看该作者

超过2天就可以报案。男方无责。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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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13 只看该作者

已经报警

并非想推脱什么责任问题,只想搞清楚去了哪里。

现在的问题是,假如通过警方找回,而这两天女方全无音讯,作为南方是否有权询问其去向?

从道德层面,如此狠心丢下孩子,即便回来,主观上很难接受!

吕贼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楼 Zenu 的话题

意外发生的话 比如被车撞了 双方不离婚的话 我想不到怎么负责任 因为财产是共有的 但是离婚的话 在分割财产时 法院是可以以此给女方多一些的

夫妻双方是有相互照顾义务的 这个义务在lp失踪时 男方因做何种的处理上也是可以适用的

刑事上 想不出 比如女的看不见掉水塘淹死了 这时 如果男方知道或者可以预见到的话 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 当然 这是极端情况 但照楼主说的

不可能有什么刑责吧

[ 本帖最后由 吕贼 于 2010-10-6 16:18 编辑 ]

luu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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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追梦 于 2010-10-6 16:13 发表

已经报警

并非想推脱什么责任问题,只想搞清楚去了哪里。

现在的问题是,假如通过警方找回,而这两天女方全无音讯,作为南方是否有权询问其去向?

从道德层面,如此狠心丢下孩子,即便回来,主观上很难接受!

询问其去向。。。作为丈夫,当然有权利问了。就算是亲戚,也有这个权利啊。

如果失踪满两年,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失踪,她的财产、债权债务就都由丈夫概括承受了。

道德方面。。法律一般不涉及道德层面的东西,所以这个还是按照通常的情理去处理就好了。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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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uugoo 于 2010-10-6 16:21 发表

询问其去向。。。作为丈夫,当然有权利问了。就算是亲戚,也有这个权利啊。

如果失踪满两年,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失踪,她的财产、债权债务就都由丈夫概括承受了。

道德方面。。法律一般不涉及道德层面的东西, …

现在纠结的是:继续过下去,主观上很难接受,但从孩子这个角度考虑,又很矛盾!

失去母爱的孩子,对其成长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当然作为南方肯定会尽可能弥补,但母爱这块肯定是弥补不了的。

luu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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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楼 追梦 的话题

没有母爱,孩子的生活当然会有遗憾。

不过对于道德、感情方面,俺提供不了什么建议了。。组里好多成熟的成年人,他们应该有好的方案吧。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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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46 只看该作者

求成年人解答!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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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6:52 只看该作者

或许只是一个选择题。

许多父母不都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勉强在一起,或有夫妻知名,无夫妻之时。

Phillip

路边社特邀围观群众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8:33 只看该作者

孩子还小, 趁孩子还不知道的时候换个后妈吧. 以後也没那么多麻烦事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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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6 19:00 只看该作者

哪那么好找呢

况且还是低碳人群!

Pearly

If he died that night, he must have died happy, because he was loved.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7 23: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追梦 于 2010-10-6 16:26 发表

现在纠结的是:继续过下去,主观上很难接受,但从孩子这个角度考虑,又很矛盾!

失去母爱的孩子,对其成长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当然作为南方肯定会尽可能弥补,但母爱这块肯定是弥补不了的。

据我的一些志愿者朋友的经验,遗弃过孩子的父母,在社会力量帮助他们找回孩子以后,也没有对孩子好的。

不知道这位母亲丢下孩子的根本动机是什么,如果只是跟丈夫闹别扭,那还好说,如果确实不想养这个孩子,那即使被找回来,也未必能给孩子多少母爱。

Candice

镯控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01:20 只看该作者

楼主没什么好检讨的吗?一个妈妈宁愿孩子都不要也离开你。。。而且她也是盲人。。暂时没看出来你对她这两天的安全有什么担心过。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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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1: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Candice 于 2010-10-8 01:20 发表

楼主没什么好检讨的吗?一个妈妈宁愿孩子都不要也离开你。。。而且她也是盲人。。暂时没看出来你对她这两天的安全有什么担心过。

问题是双方的,一个巴掌拍不响。

至于她的安全,我觉得我能做的都做了。

不知叫什么

路边冻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2:04 只看该作者

没有母亲的爱当然是缺憾,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不过,如果夫妻总是吵架,尤其在孩子面前经常吵架,这个对孩子的伤害似乎比单亲还大。所以,除非两个人有共识,为了孩子,保证不当孩子的面吵架,还能勉强过下去。如果不行,不如尽早分开。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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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2: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Pearly 于 2010-10-7 23:15 发表

据我的一些志愿者朋友的经验,遗弃过孩子的父母,在社会力量帮助他们找回孩子以后,也没有对孩子好的。

不知道这位母亲丢下孩子的根本动机是什么,如果只是跟丈夫闹别扭,那还好说,如果确实不想养这个孩子,那即 …

出走是因为吵架,吵架是因为她整天话聊;就是电话上网那种,几乎24小时煲电话粥。所以,我无法忍受,吵前也进行过沟通,但无用。此次的导火索是在她带孩子的时候,只顾自己玩电话,把孩子丢在一旁,任孩子哭泣。孩子哭,她就打骂,越是打骂孩子就月哭,所以我骂了她,因此争执起来。接着她就去了宾馆,随后电话处于关机,再次联系上,她已经在别处了。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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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2: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知叫什么 于 2010-10-8 12:04 发表

没有母亲的爱当然是缺憾,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不过,如果夫妻总是吵架,尤其在孩子面前经常吵架,这个对孩子的伤害似乎比单亲还大。所以,除非两个人有共识,为了孩子,保证不当孩子的面吵架,还能勉强过下去。如果不

不当着孩子面吵,我想我能做到,关键的是随着之前她无休止的话聊,加之此次的丢下孩子,主观上很排斥她。可又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人生,因此,陷入矛盾中。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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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2:14 只看该作者

共识

现在她的出发点是个人幸福为先,而我是以孩子为先。

很难说谁对谁错,她可以不顾道德层面,去追逐个人幸福,她也有这个权利。

我是想着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应该对他负责,这也是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imagoartist

@imagoartist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3:23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

现在的情况男方最紧要的问题不是急于摆脱或者是澄清自己的责任,而是要从小孩的角度想问题,母亲走了,作为男方,一个父亲是不是应该承担起照顾小孩的责任呢?男方依然要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而对于女方的失踪,1、报警

2、告诉其近亲属 3、想想最近有没有什么事情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了这件事女方的出走 。

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其法律效果是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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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3: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imagoartist 于 2010-10-8 13:23 发表

我觉得

现在的情况男方最紧要的问题不是急于摆脱或者是澄清自己的责任,而是要从小孩的角度想问题,母亲走了,作为男方,一个父亲是不是应该承担起照顾小孩的责任呢?男方依然要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而对于女方的失

感谢,基本想通了!

自由花盛开

共青团地下团员·国民党精神党员·社会闲杂人员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8 14:10 只看该作者

法律面前男女平等吧

wofalan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10 17:04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男的没有什么责任

她虽然是盲人 但是她已经满18周岁 而且精神方面没有什么问题,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不适用监护之类的制度 她出走的行为,她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