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应如何与调解法官申明诉求?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09-11-11 13:36 解除置顶 xiang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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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5:01 只看该作者
【求助】应如何与调解法官申明诉求?
本人于2004年贷款在京郊购房产一处,当时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协议时,其中有一条,开发商应在交房后一年内协助购房人办理好房产证,否则赔偿购房款的3%
(大约1万2左右)。
但是一直等了3年,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具体原因不知,好像是与开发商所办理的大产权证没办好有关,直到去年(08年),才有邻居陆续的拿到了房产证。
我要求开发商协助我去办理房产证,但是工作人员要求我缴纳1000元手续费,我要求看收费依据,他们无法提供,只说,你交了钱,我就帮你去办,不交我们就没义务帮你办。
后来,所有拿到房产证的邻居们都对开发商延误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向法院进行了起诉,我家也在其中。一审判决,开发商败诉,应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不服,以过了追诉失效为由上诉至北京市中院。
前天,北京市中院的一个书记员给我打电话,说他受本案主审法官的委托,向我转达法院调解意见。一、开发商以一审判决的违约金70%的额度,支付给我现金。二、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今后不再就此事进行诉讼。我问书记员,我的情况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们之前都拿到了房产证,而我尚未拿到,就是因为开发商的不配合,能否等他们协助我办理好房产证后,再处理。书记员给我的意见是,在调节协议中加注明一条款,协议签署时,我向甲方缴纳1000元手续费,90天内,开发商需将房产证帮我办理好。
我说开发商收这个1000元没有任何依据,这个书记员就一再劝我,息事宁人吧,赶紧拿到房产证是真的,要不然赶不上这拨儿集体调解,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熟知业务的朋友请出个主意,我应该怎么办,才能既拿到开发商应给我的违约金(哪怕只有70%),又能顺利拿到房产证?
[ 本帖最后由 xiangbei 于 2009-11-6 15: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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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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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7:17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太难,纯顶。
zama
自定义头衔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8 05:42 只看该作者
哥们儿被难住了,恭候浦桑出来解答吧
singlefabulous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8 12:00 只看该作者
你不同意调解法院还敢判你败诉???
你告诉他,如果判你败诉,你就去上访,你就去找人大,找记者。并且告诉他你已经录音了。
MD法院有什么理由要你退让
辗转表达一下,你如果拿不到房产证,如果败诉,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出来。。。。包括。。。。但不能明确说,否则那些BT白痴抓你去坐15天,说你威胁恐吓
现在法院最怕这个。
singlefabulous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8 12:01 只看该作者
TMD那些法官最无耻了。
如果他是当事人,是他自己的利益,还会这样建议吗?
只图自己省事罢了。
singlefabulous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8 12:08 只看该作者
告诉他们,在二审审理期限内结案
青石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8 19:51 只看该作者
看你怎么起诉的。
你如果是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那么有一审判决基础,二审一般都会维持一审判决,你可以不同意调解,二审法院得维持。
你如果起诉的要求是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办理房产证,则法院得处理这两个诉讼请求。
不过,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似乎只诉了违约金一项。那么房产证的事情就得另外起诉了。
所以,为免另诉之累,你可以在要求在二审调解书中写明:1、同意70%的违约金;2、开发商在某个时限之内给你办理好房产证。1000元可以协商,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调解就是博弈。
Len
烂烂 @lennyrotten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9 09:30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楼主的诉求应当主要在于房产证,而非违约金。考虑问题的方向应该在于如何可以尽快拿到房产证,而不是一定要拿到多少违约金或者坚决不付那1000块。
有邻居已经陆续拿到房产证了,那么可能不在于大产权证的问题,估计可能主要是与开发商没有交清相关税费有关。关于房产证的办理,应该是自办的,所以购房协议中写的也是开发商“协助购房人办理”,只是如果开发商前期工作没有做好,手续不全费用不清的话,购房者办房产证就会遇到问题。
如果不存在什么其他障碍,确实只要支付1000元就可以顺利拿到房产证的,那么不妨就当是谈个价钱。起诉违约金的事情已经就是谈价钱了嘛,按照合同应该是“大约1万2左右”,那么法院判决“70%的额度”就是大约8千4,在收到8千4现金的时候再付出1千块,就当只拿到7千4的违约金好了。
我觉得,拿到7千4的违约金,然后90天内拿到房产证,应该算是一个很可以接受的结果了。
祝楼主好运!
singlefabulous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9 09:34 只看该作者
恩。确实。
如果你一审的时候,诉讼请求没有提房产证的问题,那就考虑一下退让吧。
免得重新起诉,费时费力。
xiangbei
一个致力于中国民间登山的非注册登记备案松散组织——“山语社”的资深跑堂,长期承接个性出游策划设计、攀冰攀岩技术指导、高山探险协作向导等业务,欢迎来人来电洽谈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9 17:44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上各位的帮忙。
今天法官又委托书记员给我打来了电话,劝说我接受调解方案。说已经和开发商协调好了,本周四上午到法院去签署协议,就可以当场拿到现金,但是开发商会在应退赔的赔偿金中,扣除今年这个取暖季应收的取暖费。汗死!!
书记员一直强调的就是,开发商是个铁公鸡,能拿到钱,并且在一定时限内承诺收钱帮我去办房产证,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就要无限期的等下去,即便二审结果要求开放商全额赔偿,再强制执行,可能一两年之内也见不到现钱。
唉,做一个P民,总是被欺压,心里还是不太服气,但是从现实考虑,接受调解可能就是唯一的道路了。
PS:开发商一直强调他们公司和现在的物业公司不是一码事,但这次退钱却要扣除取暖费,TNND!过去的4年里,我从未拖欠过物业费和取暖费,但是这次要被缴纳,还是很不情愿,我决定拿到房产证以后,明年开始拖欠缴纳相关的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