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万延海对谈“内地维吾尔人的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

Live!大讲堂第18期

【主题】万延海与1984BBS组员对谈“内地维吾尔人的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 ,在线问答形式。

【时间】2010年8月26日,下午8点-10点半。

【嘉宾介绍】万延海,中国艾滋病权益活动人士、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领导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中国为数不多的专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非政府组织。近年来,这个研究所为中国的艾滋病宣传、防治、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权益等,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称赞。万延海也因此在2002年被加拿大艾滋病法律网络授予第一届国际艾滋病人权行动奖。同年,万延海还获得国际人权联盟授予的人权卫士奖,以及富布赖特新世纪学者奖和耶鲁大学世界学者奖。万延海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他1994年发起成立的非政府组织爱知行动由于大胆向国际社会公布了河南省艾滋病死亡名单以及一系列普及爱滋病知识的活动而受到联合国以及国际社会的关注,同时也受到中国公安部门的注意。

2002年年初,这个组织的成员曾被公安拘捕,该团体也被国家安全部门调查。万延海经营的爱知行动网站上个月被北京有关当局强行关闭。万延海2002年8月22日在互联网上发表了“评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的文章。2002年8月24日,万延海被北京公安部门扣押而拘捕他的理由是“泄露国家机密”。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呼吁下。中国当局终于在2002年的9月20日将万延海无罪释放。2010年5月中旬,万延海离开中国赴美。他在费城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表示,机构在国内发展受到当局各路封杀危机四伏,希望通过他的离开突破困局。(via维基百科)

附:爱知行 http://www.aizhi.net/

【在线问答形式规则】因时间有限,请提问清晰,每人控制在2条,给别人留些提问的机会。我们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分享到最有价值的答案,与向嘉宾提问无关的回复会被删除。请保持大讲堂的良好秩序,以高素质形象与嘉宾互动。

【主持人】张书记

【策划】张书记

共享资源,但请注明来源1984BBS

张书记

http://twitter.com/SecretaryZhang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26 只看该作者

欢迎万先生再次莅临1984bbs。

提问可以开始了。

chrislod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37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万延海的团队在经济方面是如何支持自己的行动的?

min083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38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内地维吾尔人是社会毒瘤,应予消灭.

我亲眼看见维吾尔人跟在骑自行车的女孩后面,偷手机,路上没人敢吭声,包括我.

nkpoper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41 只看该作者

我看过万先生关于内地维吾尔人的报告,把我党的G点和维吾尔人的G点都规避了。例如:我党的二少一宽政策就未见提及,更不用说《古兰经》煽动打击异教徒了。

这样绑住双手写文章,是不是可以获得受虐狂的快感?

救赎的旅程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44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万延海先生:您认为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最应该为内地维吾尔人争取哪一项权利?谢谢!

min083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45 只看该作者

我在路上曾被维吾尔人的小孩掏口袋,我及时发现,小孩还眼睛瞪着我,他的大人就在后面几步路. 这种小贼抓住了也是放了,万先生认为这种生物也应享有人权吗

nkpoper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50 只看该作者

遵守规定,我只问两个问题,6楼算一个。

第二个问题:真相先于和解,万先生怎么看待维吾尔人,尤其是维吾尔知识分子,完全无视75当天维族暴徒杀害汉族的平民的事实?例如,吾尔开希在《75周年祭》一文中,竟然以“警民对峙”描述当天发生的事。这是否标志着维吾尔人,尤其是维吾尔知识分子,坚决拒绝和解?你作为与维吾尔人能说得上话的人,是否打算设法让他们稍微尊重一点事实?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0-8-26 19:52 编辑 ]

小熊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51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万老师,您觉得两种完全不同文化的民族有和平共存的可能行么?汉化新疆遇到的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zyl1989

一人作古何惧忧,天安门内尽风流。可怜书生项上血,至今黄泉怒未休!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52 只看该作者

本人就是土生土长的新疆人,最近也在跟着做实习记者。近日采访了一则教育新闻,说自治区将逐步(大概在2020年前,各地州因地制宜)普及双语教育,请问您对此有何看法?谢谢~

补充:根据统计,截止到2009年12月,哈密地区共有24757名民族学生,其中7339人为民考汉,14760人接受双语教育,占总民族学生的六成。而在5~6岁年龄段的少数民族中,接受双语教育的比例高达92.5%

所谓的双语教育,其基本方式就是“民汉混合编班,用汉语教学”,对于偏远地区来说,则需要结合当地实际

[ 本帖最后由 zyl1989 于 2010-8-26 19:56 编辑 ]

JangMii

静默的反抗者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9:59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万老师怎么看到维吾尔人的仇汉情结?

万延海

万延海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00 只看该作者

大家好!我是万延海。

今天的交流,我的同事们也会参与,相关情况,我回答不了的,我请同事协助。

DaemonEye

不河蟹的围观团团员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01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万先生 如何处理在极权社会糟糕的民族制度下所造成的很多社会难题 比如所谓的新疆小偷?如果将来民主了,依法惩治新疆小偷这样的现象会不会造成维族人的反弹?

jindi5

大傻蛋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02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担心若中国真正民主了,按照现在新疆的人口对比,维吾尔族与汉族基本1:1的情况,是否会出现现在乌克兰所出现的现象,乃至在当地的维族-汉族的民族大分裂?

万延海

万延海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04 只看该作者

回答:请问万延海的团队在经济方面是如何支持自己的行动的?

我们2006年开始在北京维吾尔人中工作的时候,我们申请了全球基金中国艾滋病项目第四轮项目资金,一年,在北京的维吾尔人开展健康工作。2008年,我们在昆明的维吾尔人中工作,获得全球基金第六轮支持。我们2008-2010年的工作,获得德国米索尔基金会支持。我们现在申请了欧盟的资金、米索尔的基金。爱知行过去获得美国民主基金会和国际开放社会研究所的一般性支持,帮助我们获得巨大的灵活性,可以广泛地在有需要的群体里工作。我们也希望大家帮助我们得到资金支持。

天天讲人权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06 只看该作者

万先生,你好,现在很多新疆维族人在自己的土地人权无法保障,这种情况除了汉人对维族人经济上的压制和政治上的领导还有什么方面的原因。

2 怎么通过具体措施,或者落实政策,才能让维族人在新疆拥有自己的地位,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这样的改造?

万延海

万延海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08 只看该作者

小偷问题

我用同事近期给我的两个材料,回答大家关于内地维吾尔人社会犯罪问题。很多人是无奈的,孩子们受到黑社会控制,人身并不自由。

内地维吾尔族流浪儿童生存现状和健康威胁

流浪儿童问题已经成了世界性的社会问题。而流浪儿童犯罪问题已经成了中国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几乎都可以见到新疆籍的未成年人从事扒窃等犯罪活动。这些人员主要是在一些车站,集市,繁华街头等人群比较多的地区,采取尾随行人扒窃包的方式进行犯罪。在犯罪中,出面作案的主要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一般在旁边掩护,如果孩子被失主发现,大人就出面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将孩子带走。这些孩子成为了当地黑势力的作案工具。如果孩子被警方抓走,由于语言不通,警方无法跟孩子沟通,无法取得更多的证据。由于年龄未满14周岁,警方无法处理孩子,将孩子释放。当孩子走出派出所门口,幕后的“老大”就接孩子回去。这样的恶性循环下,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獗,光天化日之下就进行扒窃活动。由于孩子很小就从家里拐卖出来,即时得到了解救,孩子也无法提供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给当地警方和行政人员带来难题。

一、背景

相关资料显示,在内地流浪的维吾尔族儿童问题形成已久。80年代以后,具有经商传统的维吾尔族人开始走进全国各省区,尤其是东部经济较为发展的大中城市,摆摊设点,出售新疆特产、民族风味小吃等,获得当地居民的欢迎,也得到较为丰厚的回报,同时也吸引了贫穷的故乡中不少急于求富者热切的目光,他们希望通过更为快捷的方法迅速致富。起初是一些成年人在内地进行偷窃,后来开始利用小孩作为掩护,成年人偷窃。1988年以后,发展为小孩偷窃,大人在后面操纵。

据一份关于新疆流浪儿童问题的独立调查报告显示,流浪的新疆儿童,多是来自新疆南部城乡的维吾尔族男孩,在97名新疆流浪儿童中,维吾尔族儿童占到85%,在内地流浪的新疆儿童中,维吾尔族儿童更占到了98%,其中83%来自南疆。仅北京市收容遣送站,在1998年和1999年就分别收容维吾尔族流浪儿童达382人与515人,分别占到当年收容16岁以下儿童的12%和11%。

根据上诉两个报告,导致被拐儿童流动到内地以下几方面成为了主要影响因素:

1、贫困(大多数被拐至内地各个城市从事偷盗等犯罪行为的流浪儿童来自经济相对落后的南疆地区)

2、犯罪团伙的操纵(其中的绝大多数孩子是被有严格的规章,组织严密,手段狠毒的犯罪团伙所控制)

3、学校和家庭原因(厌学,父母关系不和,离异家庭的流浪儿童居多)

二.生存现状

由于大多数维吾尔族流浪儿童是被拐骗至内地的,他们的生存现状较之其他的流浪儿童而言更为艰难。

1、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即使能够离开犯罪团伙的“窝点”,由于不通语言很难获得帮助(最近几年由于各界开始重视这一群体的现状,开始有维吾尔族警察来内地)

2、身体的伤害:犯罪头目的毒打,虐待等行为严重伤害这些流浪儿童身体,而他们在被迫从事扒窃的活动过程中,也经常会遭遇当地民间的暴力。

3、心灵的摧残:由于犯罪团伙对其控制的手段非常残忍狠毒,很多儿童会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紧张的情绪之下,又因为长期形成以偷窃为生的手段严重摧残其人格,以及影响其今后的生活。很多孩子长大后会有被害者变成伤害者。

4、社会的歧视。新疆流浪儿童现象蔓延内地大部分城镇,由于执法机关的管理失能,受害者容易强烈迁怒于流浪儿,不但造成严重的社会歧视和民族隔膜,而且往往伴随着民间对暴力惩戒。

5、救助的困境:当地有关部门对异地、异族文化的陌生与隔阂收容新疆小孩,必须保证其清真饮食,这必然要增加收容成本,并增添了许多麻烦。语言不通,或小孩假装语言不通,使明知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取证,也无法指认其背后的控制人;由于无法与这些孩子沟通,对他们的收容管理难度加大。

内地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问题研究

问题的提出

流浪儿童问题已经成了世界性的社会问题。而流浪儿童犯罪问题已经成了中国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几乎都可以见到新疆籍的未成年人从事扒窃等犯罪活动。这些人员主要是在一些车站,集市,繁华街头等人群比较多的地区,采取尾随行人扒窃包的方式进行犯罪。在犯罪中,出面作案的主要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一般在旁边掩护,如果孩子被失主发现,大人就出面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将孩子带走。这些孩子成为了当地黑势力的作案工具。如果孩子被警方抓走,由于语言不通,警方无法跟孩子沟通,无法取得更多的证据。由于年龄未满14周岁,警方无法处理孩子,将孩子释放。当孩子走出派出所门口,幕后的“老大”就接孩子回去。这样的恶性循环下,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獗,光天化日之下就进行扒窃活动。由于孩子很小就从家里拐卖出来,即时得到了解救,孩子也无法提供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给当地警方和行政人员带来难题。

(二)概念的界定

1、流浪儿童的概念

“流浪儿童”一词具有争议性,很难甚至不可能对它做一个公认准确的定义。一些国际机构将流浪儿童分为两类群体:在街头谋生的儿童和在街头生活的儿童。第一类是大部分时间在街头工作或其他方式谋生,晚上则回家(有家人或亲戚)的儿童;第二类是无家可归,并与父母,家人或其它成年人分离的,总是在街头生活的儿童。在中国,流浪儿童的类型是多样性的,有在街头擦皮鞋的,有卖花的,有乞讨的,有跟成年人一起的,也有独立的,当然也有从事犯罪活动的。这些孩子有的是自己离家出走的,有的是失去了家人和监护人的,有的是被拐卖或拐骗的。因此使用简单的定义来界定流浪儿童的概念是很困难的。

中国政府定义流浪儿童为18周岁以下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由此定义来看,新疆籍流浪儿童的经历更加复杂。

2、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概念

由上面的流浪儿童的定义来看,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情况较为复杂。因为他们虽然都有父母或家人,但被拐卖或拐骗到了内地,离开了家人,从事犯罪活动。目前学术界几乎没有对新疆籍流浪儿童的统一概念,多数认为新疆流浪儿童是被拐卖到内地从事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群体。但实际上我们发现,这些流浪儿童大多是在被拐卖后在成年人的暴力威胁和逼迫下从事犯罪活动,即使有的孩子超过16周岁,有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但由于语言障碍,民族差异等客观原因而无法自救,有的是得不到解救,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是受害者,而不是犯罪者。综上所述,笔者自己给新疆籍流浪儿童做了定义“所谓新疆籍流浪儿童,是为未满18周岁,被成年犯罪分子用拐卖,拐骗,引诱等方式离开家庭(新疆),在成年人的武力威胁和操纵下从事扒窃,抢夺等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个定义好像是把这些流浪儿童的犯罪看作是应该发生的,当然,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惩罚的。但我们在惩罚的同时,要找出问题的跟根源,从根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循环打击。

三、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问题的产生背景和原因分析

流浪儿童问题的持续存在是现代社会中最不和谐的现象之一。是任何一个负责人的国家和政府想尽力解决的社会问题。但是,目前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没有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只是这些问题在有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表现的更加突出一些。那么,各地为什么不能很快的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是因为流浪儿童形成原因的原因错综复杂,牵涉到个人,家庭,学校,民族风俗,社会环境,犯罪成本,儿童福利乃至政府相关的政策与制度等方面,只有深入了解这些产生流浪儿童的根本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找到正确的预防和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才能够采取更加有效的教助与保护措施。

(一)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产生的背景

新疆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公用47个民族,其中世居的有13个民族,民族成分比较复杂。由于新疆的地域辽阔,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形成的地区差距,城乡差别和民族差异很大。特别是新疆四地州,自然条件恶劣,人多耕地少,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相对比较多,多年来形成了相当数量的流浪儿童。这些流浪儿童大部分流入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少部分流浪在乌鲁木齐为主的大,中城市,称为新疆流浪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在20世纪80年代,新疆南疆地区由于贫困,形成了一次“口里潮”。在南疆,“口里”是指新疆以外的内地城市。由于维吾尔民族历史以来就是擅长贸易的民族,有相当一部分人离开家乡到了内地。这些人到了内地以后从事一些卖羊肉串,卖水果等正当生意。也有一部分人到了内地以后步入违法犯罪的道路,开始从事偷盗,抢劫等犯罪活动。由于语言的不通和民族的特殊性,内地警方在打击这些犯罪人员时很棘手,很多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部分通过犯罪致富的人员回到了新疆,利用在内地赚来的钱大吃大喝,吸引了更多天真的新疆农民。他们周围的老乡见到他们到了内地回来就变成了“有钱人”,就开始跟着这些人到内地。犯罪人员利用做生意的名义诱骗一些未成年人到内地。到了内地以后使用暴力威胁,逼迫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流浪儿童的产生于贫困相关度很高,但我们不能认为贫困就是产生新疆流浪儿童的直接原因,毕竟全国贫困的地区很多,我么只能说贫困为这些流浪儿童犯罪的产生“创造了条件”,起了“促进”作用。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的产生?本文下面将进一步分析原因。

(二)背后的犯罪网络是新疆籍流浪儿童产生的主要原因 这些流浪儿童基本上都是被背后的犯罪团伙所控制的。这些犯罪团伙一般组织严密,规章齐全,分工明确。少则几个人,多则几十个人,上百人。大一点的犯罪团伙一般有头目、管家(总负责、馆长)、监工、厨师、小孩组成。小一点的犯罪团伙一般由头目、监工和小孩组成。监工一个人管几个孩子,平时监视还在偷窃,也负责保释被抓小孩。老板每天为小孩规定一定数额的偷盗任务,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完不成任务就会受到惩罚。 这些犯罪团伙是怎么样控制这些孩子的呢?一个原因是孩子被打怕了;一个原因是有监工;这些孩子白天在街上行窃,晚上回来有个流动食堂,由专门雇来的大师傅做饭,在内地少数民族吃清真饭不容易找到饭馆,贼头就用吃饭控制小孩;晚上回来以后,贼头让孩子们玩比石(羊的骨关节)赌博。小孩把一天偷来的钱向贼头上交完,有时老板给小孩一点奖金。小孩在宿舍玩赌博没钱的时候,老板就借给他们,有的孩子一晚上就输掉20万元,孩子每天玩比石赌博,每天欠老板的钱,小孩白天偷上钱就还债,而且老板还搞利滚利。若有哪个孩子要逃跑,就马上杀鸡给猴看,把脚筋挑掉。据新疆公安厅的同志介绍:“孩子偷抢都有大人在背后指使,孩子真正在内地生存很困难,这些孩子多数是被拐骗出来的,以卖羊肉串、烤包子、葡萄干的名义,进行偷包等轻微犯罪活动……成年人3~5人,操纵10个8个孩子,成年人操纵的团伙给每个小孩下任务,完成任务,给点钱花,完不成就挨打,有时用电线吊起来打。” 【案例】艾尼瓦尔,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叶城人,2岁时父母离婚,一直跟着奶奶生活。笔者在学校安排的大二深圳实习工作中接触并成功从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的孩子。正在上小学的艾尼瓦尔很懂事,在班里是班长,学习成绩一直居全班前3名。2005年4月 27日。噩梦降临。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艾尼瓦尔放学回家的路上。一名中年男子走下里,递给艾尼瓦尔一块巧克力后一番嘘寒问暖,吃完巧克力的艾尼瓦尔不知不觉上了出租车,随后又换成到一辆白色面包车上。等艾尼瓦尔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兰州了。随后艾尼瓦尔被带到离家乡5000多公里的广州,后来又转到深圳。到了一个偏僻的住所后,艾尼瓦尔和另外两名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孩子被严密看管。那个带他们来的男子让孩子们称他为“老大”。第二天“老大”带三个孩子到商场“实习”,这时艾尼瓦尔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偷盗”,艾尼瓦尔知道这是违法的,老大毫不留情的把不肯偷的艾尼瓦尔揍了一顿。 第一次“实习”艾尼瓦尔跟另外一个孩子在商场偷窃,当另外一个孩子偷出一部手机并转接给艾尼瓦尔,让艾尼瓦尔跑,艾尼瓦尔双腿发软坐在了地上,被事主发现。事主发现并抓住了他,这时在一边监工的“老大”出现并把艾尼瓦尔带走。带回住处以后艾尼瓦尔又遭到了老大的毒打,用烟头烫艾尼瓦尔的手和背部,用电线打他,让他学会下次偷完东西以后要学会跑。2周后,艾尼瓦尔出道了,他不再怕偷东西了,他怕的是因为偷不着而被“老大”打。 这些犯罪团伙是有很严密的组织性的,有的人专门负责拐卖儿童,有的人负责将儿童运输到内地,有的人负责看管,有的负责训练。他们是以在内地经营饭馆,买卖新疆土特产等名义诱骗这些孩子,甚至孩子的家人,将孩子带出家,送到内地从事扒窃活动。这些人将孩子带到内地以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就让孩子正是上街,并且给每个孩子规定了严格的任务。例如,笔者解救的艾尼瓦尔,每天的任务由600–2000不等,如果超额完成,“老大”就会给他们奖励,如果完成不了就要受到“老大”残忍的毒打。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流浪儿童背后的拐卖儿童的犯罪网络是形成新疆流浪儿童的重要原因,要想从根本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就必须完全解除这些犯罪团伙。

(三)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问题产生的学校和家庭原因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李晓霞认为,南疆维吾尔族聚集区相对较高的离婚率,失业率,人多地少的矛盾,极端贫困和基层组织涣散是流浪儿童出现的原因。我们都知道,夫妻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的养育条件是影响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父母离异或亡故对孩子有很大的伤害,特别是再婚家庭的情感交流障碍与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往往会将孩子毫不留情的推向社会。据新疆救助站的资料,父母离婚,继父母虐待,监护人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是流浪儿童出走的又一大原因,由于这一原因离家的约占到10%。学校和家庭教育不当,使学生厌学出走。据新疆救助站的资料,由于这一原因离家的约占到7%。不少家庭因为家境贫困而造成家庭成员(尤其是成年家庭成员)的低自尊、易怒、脾气暴躁等不良个性。在人际交往中不善于表达,易冲动,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而这种不良个性往往在家庭生活当中造成家庭关系紧张。紧张的家庭关系不仅对家庭当中的正常沟通产生阻碍,而且对孩子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贫困家庭中家庭成员个性暴躁,具有暴力倾向,不仅影响了自身,而且给孩子带来了负面影响。笔者在上面提到的案例中,流浪儿童艾尼瓦尔的家庭就是典型的父母离异的家庭。艾尼瓦尔三岁时父母离异,他跟着母亲生活。后来由于家庭贫困,艾尼瓦尔的母亲离家到大城市打工赚钱,就把艾尼瓦尔交给了他奶奶。离开父母教养和监管,对孩子的成长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 南疆的民族地区,有些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一家几个孩子,养活不了就成了负担。流浪儿童的家庭人口多处于多子女家庭,加上南疆地区因为地震等自然灾害,生活困难,这样的孩子经常受到父母的责骂,形成了一种把孩子往外推的推力。由于地理环境、传统习俗等的影响,南疆农牧区的妇女们仍然没有摆脱旧的生育观念。 她们多早婚早育,认为:“多一个孩子就等于多往锅里添一碗水,一件衣服也可以接替使用,其余都是现有的,不需要花什么钱的。” 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是将儿童从家庭引向社会的第一座桥梁。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向社会成员(不仅仅是儿童)系统传授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生活技能、科学知识的制度化机构。当儿童进入学龄期之后,学校的影响便取代了家庭上升到首要地位,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化因素。儿童在学校里进入了“社会结构”,扮演着学生、同学、朋友等社会角色,并在课堂里和其他公共场合进行着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动。这种互动不仅发生在学生之间,同样也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教师的期望和看法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学习成绩比较差的学生往往得不到老师的关心和鼓励,所以其厌学情绪会越来越重,加上家长对厌学儿童的责骂,更是儿童极力想摆脱这样的环境。学生学习费用高,贫困学生拿不出来几百元的学费,到学校被罚站,像这样的孩子很容易被诱拐。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孩子是因厌学而离家出走的。 【案例】流浪儿童穆巴拉克(化名),上五年级后,开始对学习不感兴趣,经过家长和教师的屡次教育,他开始安心学习了,可有一次,他因在课堂上与同学交头接耳,违反了课堂纪律,所在班级因此在纪律检查中扣了分,班主任老师知道后,非常生气,用锁子将他的头打破,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愿意去上学了。开始了出外流浪的生活。 在新疆南疆的农村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贫困,基层教育设施和教育水平也低,这就导致学校教师的综合素质也比其他地区的老师低。学校没有给学生进行自我保护,安全防范等教育,也是导致流浪儿童无法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的原因之一。

(四)导致新疆流浪儿童受害的同辈群体原因 同辈群体,又称同龄群体或者伙伴群体。它是由地位相近、年龄、兴趣、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体相同的人组成的非正式群体。这些人贩子感觉到了公安机关对自己的打击力量越来越强,于是其中一些“聪明”的人贩子想出了好办法,在拐卖儿童中他们自己不直接出面,而是让那些跟自己时间长的,信得过的孩子去勾引或拐骗孩子出来。有的人贩子把拐骗的黑手伸到学校,唆使儿童去拐骗其他的儿童。 【案例】2007年6月15日,11岁的艾克拜尔(化名)被认识的“哥哥”,以带他出去玩为借口将他拐骗至上海,3个月以来,他每天宁愿挨打挨饿也不愿意帮坏人偷东西, 最终被犯罪团伙遗弃,在大街上流浪被人送到派出所。回到新疆时的艾克拜尔的左腿膝盖肿的老高,走路一瘸一拐,疗养了半个月后伤势才好.

四、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特点

大部分流浪儿童是犯罪团伙的利用工具,很少有孩子单独作案。这些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法多样。这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孩子,主要手段以盗窃、扒窃、抢劫、抢夺为主,不少儿童掌握多种盗窃方式,并有成年人在幕后操纵。一般多为大人望风,为成年人直接作案的方式,偷来的钱物全部上缴给老板。还有一种是大人利用小孩从事犯罪活动。大人利用七八岁的小孩,甚至婴儿,以掩人耳目偷钱,抓住后,因孩子还小无人带管,便无法处理大人,这样小孩就成了大人的保护伞。在内地,不少来自新疆的大人利用婴儿从事违法活动,不少来自新疆的妇女,怀里抱着孩子,以孩子掩人耳目偷盗。被他们利用的小孩,多是被拐来的,自己的孩子很少。

(一)犯罪的团伙性和组织性 几乎每个新疆流浪儿都是一个背后犯罪团伙的成员。这些孩子背后一般有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少则4-5人,多则数十人。成员一般都是新疆人。这些犯罪团伙有自己内部的“规章制度”,谁违反了规矩就要受到其他成员和老大的惩罚。由于成员都来自同一个地区,同一个民族,有统一的宗教信仰,团伙的凝聚力比较强,比较团结。其中,“江湖”时间较长的作为老大来操纵整个团伙。有些地区,这样的犯罪团伙规模大到整个城市的新疆籍人员都在其中,都服从老大的安排。 【案例】新疆和田地区的人贩子阿依古丽(化名)及其丈夫、6个儿子及孙子,全家都参与了拐卖偷盗活动。从90年代初开始,他们每年都要带上20到30个孩子到内地,让他们偷窃。阿依古丽一家不但自己拐骗孩子,还雇了人,有翻译、管孩子的、做饭的、管帐的,还有专门负责到派出所交罚金领孩子回来的,俨然是一条龙服务。 犯罪团伙把孩子骗到内地以后,一般不会马上让孩子去扒窃,而是对他们先进行培训,现有高手示范表演,从开水锅里拿钱,或买或各种包,训练开包的技巧。培训之后,再实地操作。

(二)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和作案手段的伪装性 在内地的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孩子年龄多数是在14周岁以下,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作为抵抗外部和警方的工具。作案时如果被发现或被抓获,孩子以听不懂汉语,语言不通相纠缠,甚至以民族矛盾相威胁,逃避打击和处理。上海市公安局一位同志说:“这些拐骗人口的犯罪嫌疑人都谙熟我国的法律,所以他们拐骗的都是6岁到14岁左右的孩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不满14岁的孩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为其敛财,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这些新疆籍小孩因年龄小,抓住后,往往无法处理,一般都是进行教育以后就放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的违法犯罪势头。在长期与公安机关打交道和自身的体验中,他们也逐步掌握了公安机关不能处理他们的心理,大肆作案。许多被抓获的新疆籍小孩前脚出派出所大门,后脚又去作案,几进几出,形成了被抓——被放——再被抓的恶性循环。这次犯罪团伙屡次得手而不被公安机关处理,是因为他们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多成年人在内地是以开餐馆,做生意的名义生活。在作案时,成年人负责观察情况,发现目标和转移赃物,小孩则具体实施扒窃等犯罪行为,得手后便将赃物转移给成年人。孩子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成人就逃离现场,很难被抓。

(三)作案地点,时间,对象的选择性 首先是在地点上,这些小孩子作案地点多选择在火车站附近、商业区、集贸市场等繁华区域及公交车站、公交车上等。这些区域人流量大、人员结构复杂、易于作案,易于逃窜。其次在时间上,作案时间多在白天,通常是乡下居住,城里上班。据新疆公安厅的同志介绍,一个刚被打掉的一个犯罪团伙交代,孩子们在每天早上6时出门,晚上7时准时“下班”,双休日节假日更是繁忙。这样的日子是扒窃的黄金时间。每天早上,他们还会领到10元,当成一天的交通费、午餐费。晚上老板陪手下人美餐一顿,同时,根据小孩的偷窃数量,论功行赏,再给监工及小孩一点零用钱。再次在作案对象的选择上,专门选择一些反抗能力差的对象进行盗抢。如挎包的妇女、老年人和身材矮小者,这样作案更易于得手。即使失手,也能顺利逃离现场。

五、治理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对策

(一)国家救助

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是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为社会减少不安定因素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党和国家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重视,目前全国已经成立了130个儿童救助中心,为流浪儿童提供紧急救助和临时性生存保障,帮助查找家庭、开展心理咨询及非正式教育等,并通过各种方式使其尽早返回家庭。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的统计显示,2005年,新疆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由2000年的14.2%,上升19.5%。特别是新疆籍的流浪儿童违法犯罪案件屡禁不止,2005年立案数比2000年增加了一倍。在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一般会被送回到新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该中心的工作内容有: 1、配合公安机关、兄弟省区救助站做好流浪儿童的接收安置工作。2、工作人员生活上关心流浪儿童,让孩子生活有规律,让流浪儿童感到温暖。3、广泛宣传、争取社会赞助,引起社会各界对流浪儿童的关注。4、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比如,在1999年到2003年期间,新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先后在乌鲁木齐、伊犁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举办了“流浪儿童家长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热心儿童工作的专家学者、教授参加授课,培训班采取了参与式教学,授课内容围绕着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话题展开,通过培训使家长们懂得了“什么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什么样的孩子最需要保护”。参加培训班的不仅有流浪儿童和流浪儿童的家长,还有基层各县市的民政干部、宗教界人士。培训班的专家,还在阿克苏地区中学向全体师生作了关于青少年保护权益的讲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新疆流浪儿童救助中心的书记介绍说,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阿克苏地区第二年流浪儿童的出走比例就下降了二到三成。

民间救助 1.维吾尔在线论坛——《关注新疆流浪儿童》 “维吾尔在线”是笔者两年前跟中央民族大学的一位维吾尔族教授创办的民间网站。笔者在此网站曾经担任副站长职务。“维吾尔在线”(http://www.uighurbiz.cn/)是我国第一个关注新疆籍流浪儿童命运的民间网站。笔者在此网站上发表了第一个关注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文章“我与内地新疆小偷的生活”引起了很多有关人士和相关部门的关注。 在很多热心网友的帮助和建议下,笔者在网站上发起了建立“救助新疆籍流浪儿童协会”的倡议。笔者认为,目前在解救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上存在的很大一个障碍就是,内地公安机关,反扒队员抓获或解救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因为语言不通,年龄小等原因无法得知孩子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给当地的救助工作人员带来了麻烦。维吾尔在线想通过社会各界的力量来解决这个难题,在双方(案发地的公安,救助籍贯和新疆救助中心)之间建立桥梁作用。全国内地如果有了流浪儿童的消息,维吾尔在线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和社会作用联系新疆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早日把孩子安全,健康的送回父母身边。 佳泉反扒联盟既救助新疆流浪儿童联盟 佳泉,河南安阳反扒队队员,是一名教育工作者。佳泉跟其他反扒队队员一样,一开始在打击新疆流浪儿童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他们抓住新疆流浪儿童以后把孩子送到当地的派出所。派出所接到孩子以后由于语言不通,年龄不够14周岁等客观原因不得不将孩子放走,孩子前脚出了派出所的门,后脚又开始扒窃。这样的恶性循环,佳泉所带领的反扒队几乎每天都抓到同一个小孩子,甚至有些小孩子跟他们成了“熟人”。佳泉发现仅仅靠反扒队和公安机关的打击,是无法从根源上解决新疆流浪儿童犯罪问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佳泉发现了“维吾尔在线”和它所关注的流浪儿童问题。于是,一只反扒组织和民间网络之间的合作开始,他们互相帮助,互相联系,组建了一个无形的救助模式。 维吾尔在线与佳泉反扒联盟的联动救助机制是在维吾尔在线论坛里发帖,论坛上的志愿者看到有这方面的需求的时候,会在第一时间在论坛跟帖或者利用电话、手机短信、QQ网络聊天工具等了解孩子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反扒联盟抓到孩子后,会跟维族的志愿者通电话,请他们在电话里翻译,并请他们发动自己的社会资源,帮助孩子找家人,或者给无家可归,甚至是不愿意回家的孩子找个正当的工作,让他们有个一技之长,可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来。佳泉说:“我们有共同的合作基础,都同情这些维族孩子,痛恨那些可恶的贼头,那都是维族的一些败类,新疆的维族同胞也很痛恨他们。” 【案例】2007年9月18日晚上,反扒联盟在安阳南大街鼓楼广场上抓获了三名小偷。其中两个是12岁和14岁的女孩,还有一个监督她们的成年男子。佳泉在将三名孩子送往派出所的同时,第一时间跟维吾尔在线的热心网友联系。在热心网友的帮助下,佳泉联系到了孩子的家庭住址。在当地民政局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反扒队的队员将两名未成年少女送回了新疆乌鲁木齐并给她们两个找了个适合她们的工作,让她们去学习一门技能。

(三)家庭,学校和自我救助 1.家庭救助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这些内地流浪儿童中,大部分都存在同样的经历家庭不健全,父母离婚或逝去,监护人不履行责任等。如果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也不会轻易的被那些人贩子所勾引。因此,家庭无非是让孩子健康安全成长的第一站。因此,各地应该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努力办好家长学校,让每一位家长认识到家庭的价值和责任,懂得教育子女的方法,用科学的育儿把子女教养成堆社会又有用的人才。建议自治区和各地方的教育部门,团委,妇联和老龄委等部门共同合作,深入到南疆和广大农村地区,用流浪儿童生动的事例和家庭教育的先进理论,全面做好家长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家长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 2.学校救助 针对新疆流浪儿童主要集中在南疆地区,以少数民族为主的特点,笔者建议在南疆各个民族中小学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遇到人贩子时如何逃离等最基本的安全方法,让每个孩子都养成放学按时回家,不跟陌生人说话等好习惯,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3.自我救助 很多孩子被拐卖到内地以后,试图逃离人贩子的魔掌。但能成功的几率很小。主要因为孩子年龄小,逃出来以后没与任何经济收入,无依无靠,不知道如何求助,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些孩子多数不会说汉语,无法跟社会上的人交流,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堪忍受罪犯分子毒打折磨的孩子,往往乘其不备,逃离火坑。有些孩子逃脱成功了,有些孩子被追回以后,遭到了更残酷的折磨,轻的被挑掉了脚筋,严重的因此就丧失了幼小的生命。 【案例】2007年7月,年龄还不到10岁的小哈斯木(化名),家住新疆喀什,被劫持到浙江嘉兴。由于不愿意帮助坏人偷东西,伺机逃出了贼窝。出来后,年幼的孩子不知道回家的路该怎么走,坚强的他,一路沿着钱塘江往杭州方向走去,走了五天五夜,一路的提心吊胆,但是回家的决心,让小哈斯木坚持走到了杭州下沙的大学城,最后昏倒在大学城的路上。遇见好心的大学生被送到派出所,终于获得解救。

作者:亚尔买买提,维吾尔在线管理员

万延海

万延海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0 只看该作者

互相尊重

斑竹:下列言论是否涉嫌人身攻击?今天参加交流的有维吾尔人同胞,大家应该尊重。

言论:“我个人认为.内地维吾尔人是社会毒瘤,应予消灭”

老张

书记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0 只看该作者

张书记,内地维吾尔人是什么意思?是指中国国内维吾尔人?还是在汉人地区的维吾尔人?

向万老师提问

问题1。经济问题,新疆维吾尔有民族资本家吗?比如在与中亚国家的贸易中,是不是发展起来一些民族资本。有没有维吾尔搞的地下钱庄地下金融?

问题2。内地打工的维人青年的教育程度和汉语水平如何?

万延海

万延海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3 只看该作者

关于内地维吾尔人的报告

我们是基于国际人权法规、国家法律和公共卫生的立场,来写内地维吾尔人生活和人权状况的报告。我们提出一些基本的人类需求。如果连这些需要都不能满足,我们认为,维吾尔人在中国生活在最悲惨的状况中。不改善民生,不保护民权,我们无法战胜2009年7月5日出现的那种暴力主张。

河殇

抱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人目前只能低调,不能狂妄。推特@lxkrock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4 只看该作者

拉萨3 14 新疆7 5事件中,这些事件多数是针对平民的,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出现如此悲剧,是大家不愿看到的,中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中共在新疆问题,已做了一定的转变。你认为,这种转变能取得多大的成效呢?

nkpoper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6 只看该作者

万先生继续规避二少一宽政策导致维族犯罪。

穷人哪儿都有,孩子只要抓来狠打,不管哪族都可以变成小偷。为什么维族小偷比例如此之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万延海

万延海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6 只看该作者

您认为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最应该为内地维吾尔人争取哪一项权利?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包括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和其他中国政府签署并承认的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障的权利,说白了,你说新疆那个大西北的地方是中国的,那里的人民就当然享有国民的权利。我不得不说,维吾尔人在中国不享有基本的国民权利。

shanyun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1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n083 于 2010-8-26 19:38 发表 我个人认为.内地维吾尔人是社会毒瘤,应予消灭. 我亲眼看见维吾尔人跟在骑自行车的女孩后面,偷手机,路上没人敢吭声,包括我.

原因是他们没有独立,要独立了,到内地来要签证的,不好办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23 只看该作者

当初反日反的比较厉害的时候 有不少人都有这么个想法:只要日本不参拜靖国神社或者道歉 就原谅日本人

现在维族人有没有类似的想法?比如只要汉族人怎么怎么样就不再仇视汉族人之类的

自由花盛开

共青团地下团员·国民党精神党员·社会闲杂人员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23 只看该作者

两个问题:

一、对张春贤主政新疆怎么看?

二、求证,传维族同胞对汉族同胞深入新疆把他们的养肉吃了耿耿于怀,而在我生活的城市却很多新疆烤羊肉串,我应该怎么理解这种矛盾?

万延海

万延海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24 只看该作者

小偷有权利吗?

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但打击的主要是违法犯罪活动,其作为人类成员或公民的权利依然需要得到保障。这些小孩子其实很悲惨的。

最近被判刑15年的维吾尔人记者海莱特尼牙孜曾经高度关注维吾尔人在内地的社会犯罪问题,提请自治区政府予以重视。参见: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98978.html

我并不完全同意单纯打击的做法。我认为,这些问题是维吾尔人民社会环境恶化、边缘化的结果。我们需要切实保护维吾尔人的平等权利,尊重其基本人权,不去抢夺当地的资源,维吾尔人民有能力按照民族地区自治法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社会经济问题的。

nkpoper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2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hanyun 于 2010-8-26 20:19 发表

原因是他们没有独立,要独立了,到内地来要签证的,不好办

如果当局依常理办事,取消二少一宽政策,就算不独立,他们也不能这么猖獗;

如果当局不依常理办事,采取放纵态度,那么就算独立了,他们也还可以来内地继续闹事。

nkpoper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28 只看该作者

要求打击维吾尔犯罪,取消二少一宽政策,万先生就说”我并不完全同意单纯打击“,偷换概念。

万延海

万延海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0 只看该作者

问题:真相先于和解?

我同意我们需要了解真相。我完全赞同维吾尔知识分子、记者海莱特尼牙孜积极探索真相的努力。不幸的是,他因为对外发表自己对75事件看法,被判刑15年。如果政府对海莱特15年而被中国人民接受的话,我们很难说服更多维吾尔人支持政府的立场。在维吾尔人看来,政府就是我们汉人的面孔。

参见爱知行的呼吁:爱知行呼吁新疆司法当局取消对关注民生的爱国知识分子海来特15年徒刑的判决,http://www.aizhi.net/view.php?id=579

香港《亚洲周刊》2009年7月23日发表专访披露,乌鲁木齐一位名叫海来特.尼亚孜的维吾尔人知识分子,曾于7月4日下午8点,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并于7月5日上午10点左右,面见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提出三条建议:第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中午12点以前出来发表讲话;第二,通知民族聚居区的汉族商人,早点关门回家;第三,能调动多少部队就调动多少部队,首先把民族聚居区隔离起来,在一些关键路口进行封锁、巡逻,下班以后戒严。这位领导当时表示,要打电话请示,结果是三条建议一条都没被采纳。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海来特.尼亚孜不仅没有危害国家安全,而是真正的爱国者,是国家安全的卫士!政府应该奖励,而不是判之以重刑!

作为一个关注维吾尔人健康和公民权利的社会组织,我们注意到,海来特.尼亚孜不仅是一个爱国者,也是一个有着伟大情怀的人道主义者。

如果我们甚至不能捍卫海莱特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爱国者,我们说话很难说服正在受到压迫的维吾尔人民。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0:13 发表

如果连这些需要都不能满足,我们认为,维吾尔人在中国生活在最悲惨的状况中。不改善民生,不保护民权,我们无法战胜2009年7月5日出现的那种暴力主张…

这个结论令人费解啊,可以再解释一下“我们无法战胜2009年7月5日出现的那种暴力主张”吗?

这算为所谓75暴力主张辩护么?

nkpoper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4 只看该作者

如果维吾尔人在内地,如万先生所言,不能获得”基本的人类需求“,那么他们可以离开内地。如果他们没有路费或者处于被劫持的状态,万先生应该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严厉打击劫持者,并给他们捐献路费。如果他们保证不回来,我本人就可以捐款。这是解决问题最基本的思路。

如果维吾尔人要绿化中国,要夺取异教徒的钱财;那么他们才有理由排除万难,留在内地,实现《古兰经》对他们提出的要求,最终升入天堂,获得72个处女。

min083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7 只看该作者

万延海 。。。“我们认为,维吾尔人在中国生活在最悲惨的状况中”

莫名其妙,维吾尔人在中国一点不悲惨,在路上摆摊城管不敢管。孩子想生几个就生几个,偷抢财物抓进去就放。这些待遇都是汉族人无法享受的

nkpoper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7 只看该作者

海莱特尼牙孜确实在追求真相,但他多少是体制内的人,不能代表维吾尔民族的自我意识。海莱特尼牙孜的父亲,是大量屠杀汉人的”三区革命“的参加者,是中共承认的革命者。

万延海

万延海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9 只看该作者

你作为与维吾尔人能说得上话的人,是否打算设法让他们稍微尊重一点事实?

我也是长得汉人面孔。我无法逃脱我的中国爱国主义立场。我所认识的一些维吾尔人,包括和海莱特尼牙孜先生打过交道的人,他们/她们承认7月5日当天发生的暴徒对汉人平民的暴力攻击行动,她们说感到震惊和伤痛。

我的一个朋友,北京的彭定鼎先生,去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对恐怖主义的研究,多次致信国家安全部门,要求支持其对恐怖主义的研究,但至今未获积极回应。彭定鼎先生致力于探索真相。他积极阅读大量国际上关于恐怖主义的文献,也积极和维吾尔人交流,作为维吾尔人的朋友,而不是要“消灭”维吾尔人。他完全支持海莱特对7月5日事件的分析,暴力行动由国际伊斯兰恐怖主义团体策划,而不是新疆分裂团体。作为一个民族广泛参与的时刻,事情是复杂的。至今,新疆自治区政府没有能够拿出热比娅参与恐怖行动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没有能够拿出维吾尔在线煽动的证据。

rayila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39 只看该作者

小熊的问题

请问万老师,您觉得两种完全不同文化的民族有和平共存的可能行么?汉化新疆遇到的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您提出的问题是完全站在汉人的立场上的,我个人认为只要汉族人不要高高在上地看待维吾尔族,而是以和平地与之交流,完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承诺给少数民族的权利才能实现两种完全不同文化的和平共存。

凭什么要汉化新疆,您这个言论是否带有文化偏见。按照你这样的态度和思路汉人和维吾尔族怎么能和平共存呢? 尊重和交流是相互的,强加给哪一方都不能实现真正地交流。

[ 本帖最后由 rayila 于 2010-8-26 20:42 编辑 ]

十岗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43 只看该作者

万先生,爱知行研究所是否得到过国内资金的资助?如果有国内资金资助是否会有附加保密的条件?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4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0:16 发表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包括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和其他中国政府签署并承认的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障的权利,说白了,你说新疆那个大西北的地方是中国的,那里的人民就当然享有国民的权利。我不得不说,维吾尔人在中国不享有基本的国民权利。

既然说道维吾尔人在中国享有的国民权利问题,我认为至少该与中国境内的其他民族做一个比较才好理解维吾尔人在中国国内实际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

请问你认为与汉族人比较,维吾尔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不同:哪些方面比汉族少,哪些方面比汉族人多;或者说哪些方面受抑制,哪些方面受宽待?

万延海

万延海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48 只看该作者

您觉得两种完全不同文化的民族有和平共存的可能行么?

您觉得两种完全不同文化的民族有和平共存的可能行么?汉化新疆遇到的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不同民族和平相处,人类社会积累了大量经验,欧洲人和美洲人有大量成功的经验,虽然依然面临挑战。挑战是正常的。

和平相处,需要互相尊重,需要依照国际人权法规行事,需要按照国家宪法和民族地区自治法规办事。不依法办事,怎么可以呢?

新疆(人们用不同的名称表达那个地区)生活着不同的民族,维吾尔人是那里最大的民族。我们称之为少数民族,其实维吾尔人在那里不是少数民族。我们应该依照文明社会的规则治理那个地区,需要依照国际和国内法律办事,需要那里人民的习俗,需要保护那里的资源,需要尊重当地人民的自主权利,尊重人民自由结社的权利。

“汉化”是一个殖民主义或帝国主义的概念。我们应该改变这样的观念。我国政府在新疆最大的困难就是其实行的暴政,肆意屠杀维吾尔人。暴力屠杀自然会激发暴力主义。

万延海

万延海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51 只看该作者

双语教育

双语教育很重要的。我们出版的健康材料,我们都力争做成双语的。我的一些同事就是懂得双语的。

人民日报最近出版了藏语版的,其实也可以做成维语版本的,也提高维吾尔知识分子的就业率和参政机会。我强烈推荐海莱特先生担任维语版的主编。

nkpoper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5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乔庄 于 2010-8-26 20:46 发表

既然说道维吾尔人在中国享有的国民权利问题,我认为至少该与中国境内的其他民族做一个比较才好理解维吾尔人在中国国内实际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

请问你认为与汉族人比较,维吾尔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不同:哪些方 …

你看万先生哪儿敢说维吾尔人得到了好处?呵呵。二少一宽这么明显邪恶的法律,他都避免谴责。

万延海

万延海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0:59 只看该作者

仇汉情结?

我们汉人统治维吾尔人,维吾尔人失去自主权,仇汉情结自然存在,但情况是复杂的。普通维吾尔人希望过的生活,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而不是带着民族面具的生活。我相信,大部分维吾尔人热爱自己的民族,关心自己的民族事务,是民族主义的,但不是基于仇恨的民族主义,也不是追求独立的民族主义。他们接受汉人统治的现实,甚至没有怀疑过,但他们希望获得尊重,有发展的机会,可以住旅馆,有工作,不被驱逐。

那些在北京清理新疆人行动后被赶走的人们,那些在警察到来的时刻,吞下刀片的人们,怎么可以不成为亡命之徒?

立春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01 只看该作者

对谈不是责问、质问或反问,请木乔庄与nkpoper注意一下自己的用辞。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8-26 21:01 发表

对谈不是责问、质问或反问,请木乔庄与nkpoper注意一下自己的用辞。

没问题你跑进来啰嗦啥?我才问了两个问题,没超标,并且该怎么用辞好像不关你事。

万延海

万延海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06 只看该作者

依法办事和少数民族权益

请问万先生 如何处理在极权社会糟糕的民族制度下所造成的很多社会难题 比如所谓的新疆小偷?如果将来民主了,依法惩治新疆小偷这样的现象会不会造成维族人的反弹?

我们需要依法办事。同时,我们需要理解,仅仅法律不能阻止犯罪,比如禁毒法规没有禁止毒品犯罪一样。我们需要有同情心,我们需要理解人类成员的处境,我们需要和弱势者们一起发展我们共同的社会和社群。

真正依法办事,维吾尔人应该欢迎的。海莱特先生在文章就积极呼吁依法办事。我认为缺少同情心的话,依法办事没有效果,这和民族关系无关。

我们的用词用语要小心。我们是打击小偷,而不是“新疆小偷”;我们打击暴力恐怖主义,而不是维吾尔人民任何自发的团体。

曙光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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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10 只看该作者

都不知道问什么好了

楼层太乱了

万延海

万延海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13 只看该作者

国内资金和保密问题

我们试图获得维吾尔商人们的支持,但没有开展过这类工作。我们国内筹款工作,应该受到近期政府打压,也没有成功。我们会尊重捐款人的意愿,需要保密的,我们予以保密,但我们无法保证银行不被政府部门检查,我们的财务票据也会受到税务等部门检查的。

爱知行遵循信息和财务透明政策,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如果是团体捐款,我们一般不会同意保密的。任何国家的法律也不支持团体之间秘密处理资金的问题。

任何捐款,我们不会接受捐款人或团体附加的政治条件或其他违背爱知行宗旨的条件,但捐款人可以在爱知行业务范围内选择性提供支持。

曙光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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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14 只看该作者

问一个问题吧 请问万老师,按照您的理想来看,像生产建设兵团这一的历史遗物未来的前景会是怎么样的?

nkpoper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18 只看该作者

当汉人平民被维吾尔人所杀的时候,某些人坚决反对”我们的人被维吾尔人杀害“这种用语。

反之,当共产党统治维吾尔人的时候,倒成了”我们汉人统治维吾尔人“。

我们汉人要是统治维吾尔人,怎么可能允许有”二少一宽“这样的混账政策存在?我们是受虐狂?

现在的情况是:大家要求象打击汉族小偷那样打击维吾尔小偷。我们连这一步都没做到,万先生倒说”我们是打击小偷,而不是‘新疆小偷’“了。

在维吾尔小偷被优待的时候,还要反对提及他们的具体身份,这不就是要防止大家反对”二少一宽“政策吗?

我是菠萝蜜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20 只看该作者

万先生,7.5之后,我曾对身边的朋友发表过一个观点,可基本上都是被鄙视的,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如此缺乏理性?我当时的观点是:7.5事件爆发有很深刻的背景,远的是中共建政以来汉人对维吾尔等族群政治、经济、文化,乃至肉体的边缘化政策,有些政策目的可能是好的,可实践起来缺起了相反的作用,近的说改革开放后,原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占有优势的汉人在本来是少数人的地方占据了巨大的优势,这个优势是主政新疆的中共及其裙带群体靠着腐败和强权取得的,维吾尔相反被边缘化,一同被边缘的还有普通汉人,只不过前者比后者更甚,而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普通汉人和维族人都被裹挟到最前面。是制度认为造成了族群的割裂,造成了矛盾。

能截图的截图,喜欢备份的备份。2010年10月12日的某时某刻,1984bbs将关闭。对不起各位,我力所不能及。 希望1984bbs再见面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共产党。——张书记 1984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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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万延海对谈“内地维吾尔人的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8-27 09:25 解除高亮 万延海

万延海

5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21 只看该作者

现在维族人有没有类似的想法?比如只要汉族人怎么怎么样就不再仇视汉族人之类的

现在并没有一个代表维吾尔人民的团体。我们伟大的政府要代表大家,看起来那是不现实的。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不代表人民,当然也不代表维吾尔人民。维吾尔人民的一个成功的议会代表热比娅女士获刑多年。对媒体发表谈话的海莱特被判刑15年。那里没有一个团体机制代表维吾尔人民的。

我认为,政治文明需要更多地依靠协商和团结,用“和谐社会”的理念,而不是动辄打击“三种势力”,让我们以为那里的人们整天要暴动的样子。

如果我们以为那里就是恐怖主义,就是要分裂,要暴动的话,如果我们采用野蛮的暴力处理所有事务,就会出现“自我实现的预言”,普通民众被逼到极端阵营里。到时候,我们就分不清楚哪些是“恐怖主义”,哪些是“民族解放”啦。

曙光再现

☑80后 ☑工科学生 ☑ACG fan ☑党龄八年 ☑喜外国商业大片 ☑喜翻墙 ☑喜GR ☑黑丝控 ☑美腿控 ☑时事控 ☑伪愤青 ☑草泥马军团预备团员☑新人@ssg2006求fo

5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2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8-26 21:18 发表 当汉人平民被维吾尔人所杀的时候,某些人坚决反对”我们的人被维吾尔人杀害“这种用语。 反之,当共产党统治维吾尔人的时候,倒成了”我们汉人统治维吾尔人“。 我们汉人要是统治维吾尔人,怎么可能允许有”二少一 …

网上搜索之前想请教什么是“二少一宽”?不太了解 还有,您如何理解这个政策?

311PM

5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25 只看该作者

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那么多,为什么一说内地小偷大家会把矛头指向某个民族呢? 是贫穷吗? 藏族穷人不多吗?其他少数民族穷人不多吗?

SrAcer

党强加于人的世界观在无法理解它的人们那里最容易被接受。——《1984》

5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27 只看该作者

建议管理员根据自身判断在对话栏目中封锁发言超限的用户,禁止其再跟新贴。

nkpoper

5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2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曙光再现 于 2010-8-26 21:25 发表

网上搜索之前想请教什么是“二少一宽”?不太了解 还有,您如何理解这个政策?

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百度来的) 至于如何理解,我想,任何一个不缺心眼儿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政策是什么意思吧? 如果非要说理解,那么我理解:这个规定对于大部分少数民族也没什么,对于尽出罪犯的少数民族非常有利。

万延海

万延海

5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楼 曙光再现 的话题

我不认为我国政府会取消在那里的生产建设兵团的,但我认为,暴力不能被随意使用。

nkpoper

5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rAcer 于 2010-8-26 21:27 发表 建议管理员根据自身判断在对话栏目中封锁发言超限的用户,禁止其再跟新贴。

如果帖子太多,确实影响交流,我想大家会自觉不跟帖的;但是帖子不多,所以我认为就可以跟帖。不能因为万先生同情穆斯林,就把《古兰经》清除异己的逻辑搬到这里来。

万延海

万延海

5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4 只看该作者

中央政策

你看到王乐泉那个样子,你相信会“少杀少捕”吗?北京奥运会之前,北京捕的维吾尔人少吗?北京魏公村、甘家口、西客站等地的维吾尔人聚集区,怎么“被捕”后消失的?

311PM

5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5 只看该作者

另外一个问题,有什么证据认为维吾尔族是处于最悲惨的境遇? 不是壮族、苗族、土家族?资金使用项目会不会考虑其少数民族?还是用维族名义在国际上容易获得资助?

曙光再现

☑80后 ☑工科学生 ☑ACG fan ☑党龄八年 ☑喜外国商业大片 ☑喜翻墙 ☑喜GR ☑黑丝控 ☑美腿控 ☑时事控 ☑伪愤青 ☑草泥马军团预备团员☑新人@ssg2006求fo

6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311PM 于 2010-8-26 21:25 发表 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那么多,为什么一说内地小偷大家会把矛头指向某个民族呢? 是贫穷吗? 藏族穷人不多吗?其他少数民族穷人不多吗?

让一拨人压迫另一波人,我党的优良传统……

rayila

6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7 只看该作者

min803

”我在路上曾被维吾尔人的小孩掏口袋,我及时发现,小孩还眼睛瞪着我,他的大人就在后面几步路. 这种小贼抓住了也是放了,万先生认为这种生物也应享有人权吗“ 什么叫”这种生物“请注意你的用词。

天空

6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311PM 于 2010-8-26 21:35 发表 另外一个问题,有什么证据认为维吾尔族是处于最悲惨的境遇? 不是壮族、苗族、土家族?资金使用项目会不会考虑其少数民族?还是用维族名义在国际上容易获得资助?

这个问题,也是我想问的

nkpoper

6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3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1:34 发表

你看到王乐泉那个样子,你相信会“少杀少捕”吗?北京奥运会之前,北京捕的维吾尔人少吗?北京魏公村、甘家口、西客站等地的维吾尔人聚集区,怎么“被捕”后消失的?

消失?你以为是做掉了?轮子语系……. 王乐泉那么紧要的地方,都没及时命令军警开枪保卫人民,况于其他不相关的地方官员?还不是“多一事不如一少一事”。维族小偷抓了就放,是公认的,不然的话,何以解释他们小偷的比例如此之大?他们一共有多少穷人?他们一共有多少人?

万延海

万延海

6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42 只看该作者

问题2。内地打工的维人青年的教育程度和汉语水平如何?

我了解的有不同情况:1、在内地(新疆人把新疆以外的中国称之为“口子内”的)出生和长大的,汉语好,维语可能不好;2、大学毕业的,在内地工作的,汉语很好,有的熟练维语,有的不行;3、流动或流浪群体的人,汉语不好,受到的教育也不好;4、在内地工厂打工的青年,我不是很熟悉;我觉得应该有一些汉语能力的。

chrislod

6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46 只看该作者

请问 万延海的团队是如何作出统计数据的。 比如你工作的地方面向维族人的数量,其中按年龄分,性别分,学历分,各多少。而且按照宗教派别分,各多少。既然你面向的是维族人做服务,请问你的团队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据?

万延海

万延海

6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4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9楼 311PM 的话题

我们关注内地维吾尔人是我公共卫生角度。我个人也受到美国民权组织的影响。911后,美国大量民权团体捍卫穆斯林的权利,鼓励大家接触和认识穆斯利,建立和平相处的社会,我们称之为和谐社会。2006年春夏之际,我访问了北京西客站的维吾尔人流动群体聚集区,大量的吸毒问题和随意丢弃的针头,我感到痛心疾首。我们招募到一名维吾尔青年参与我们的工作,中央民族大学毕业的。 我们把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寻求各方支持,理所当然的。我们的资金获取和使用情况,参见爱知行网站上的年度报告。

万延海

万延海

6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1 只看该作者

社群调查

我们目前尚未运用系统科学的社会学方法进行调查,也缺乏这些能力。我们依靠社群工作人员、社群里活跃人士、餐厅老板等作出估计。有卫生部门曾经北京的维吾尔人中的健康问题进行调查,结果很严重。

曙光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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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1 只看该作者

第二个问题: 请问万老师,随着新疆被作为我国未来的能源生产基地,石油天然气煤炭之类的开发规模会越来越大,以目前的政策是否会带动当地维族人的就业?强制要求企业招收一定比例的维族人是否现实?

小熊

6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楼 rayila 的话题

rayila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i mean, 共产党需要这样子做,我是站在共产党的立场上问问题,但是俺们是坚决反对这种culture genocide. 希望rayila同学不要误会我,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7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3 只看该作者

今天访谈估计不成功;

万先生明显不了解新疆以及维吾尔族在内地、新疆本地的情况;

有些想当然,而且明显有所偏向了;

唉。

chrislod

7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0楼 照顾好你 的话题

这也是双方学习的过程。如果老万谦虚谨慎的话,他应该也会改进他的项目的。毕竟,他不像沽名钓誉的政府官员,是想做实事的人。

chrislod

7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7楼 万延海 的话题

谢谢老万的回答。

万延海

万延海

7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8楼 曙光再现 的话题

我只是一个卫生人员。无法回答你这些问题。我认为,到当地开采资源,至少应该有一些补偿机制。可以扶持一些维吾尔人或其他当地少数民族经营的公司来开采资源吗?虽然国有,但可以提高当地民族人民的就业机会和获得资源的机会。当地的一些经济发展政策,可以多听听当地人的意见吧?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7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1:34 发表

你看到王乐泉那个样子,你相信会“少杀少捕”吗?北京奥运会之前,北京捕的维吾尔人少吗?北京魏公村、甘家口、西客站等地的维吾尔人聚集区,怎么“被捕”后消失的?

显然万先生没有去过新疆,或者真正了解新疆的情况;

奥运期间的紧张与本身维吾尔族在奥运前期的动作有直接关系;

不论是南疆的汽车撞武警事件还是飞机维吾尔族少女燃油事件,都是这些奥运期间紧张维吾尔族的直接原因;

土工为了面子,宁可不相信一切维族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这就是奥运期间紧张维族的外部环境;

PS:我有很多新疆的朋友在奥运期间只能在北京呆一天,因为只要是新疆籍的身份证立刻联网,警察立刻赶到劝告立刻北京,这是民族无关,只是为了和谐的面子;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7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8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万先生对近年来兴起的大汉族民族主义怎么看? 其特征为贬低、妖魔化和仇视少数民族和外邦,尤其对民族独立诉求和民族矛盾问题,一概持仇恨态度,支持对其暴力武力打压,我称此类人士为“汉族纳粹”。不知万先生是否感觉的身边也有这种倾向,您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

nkpoper

7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1:49 发表

我们关注内地维吾尔人是我公共卫生角度。我个人也受到美国民权组织的影响。911后,美国大量民权团体捍卫穆斯林的权利,鼓励大家接触和认识穆斯利,建立和平相处的社会,我们称之为和谐社会。2006年春夏之际,我访问了 …

911以前,美国人也没迫害穆斯林啊!报应就是911。对于那些野心勃勃的邪恶分子,只能当头一棒,否则的话,就是911啊,珍珠港啊,什么的。 当然,万先生也许是想通过“捍卫穆斯林的权利”,让维吾尔人哪天有找到机会把中南海给炸了…

立春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7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1:59 只看该作者

对关于对谈本身的看法,还请事后再评论。 但愿万先生能够排除一些情绪化的干扰,继续平和地尽你所知所想回答问题。

[ 本帖最后由 立春 于 2010-8-26 22:04 编辑 ]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7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rislod 于 2010-8-26 21:55 发表 这也是双方学习的过程。如果老万谦虚谨慎的话,他应该也会改进他的项目的。毕竟,他不像沽名钓誉的政府官员,是想做实事的人。

希望万先生多学习国外NGO大视野、大格局的模式,不要太小的视角,否则很容易走入误区;

万先生继续。

谢谢LS。

张书记

http://twitter.com/SecretaryZhang

7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0 只看该作者

请万先生回答最后一个问题,今天讲堂到此结束。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8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8-26 21:59 发表 对关于对谈本身的看法,还请事后再评论。

收到。

rayila

8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0楼 照顾好你 的话题

很多问题万老师尽力站在中立角度去分析,还记得有人说过”在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我永远站在鸡蛋那边……“ 作为主流群体的汉族,全中国乃至世界的很多地方都能听得见汉族的声音(虽然政府为代表),但是能听得见多少维吾尔族人的想法和需求。 所以,请你仔细阅读下万老师的每条回复。 不过,我也希望你谈谈你的对维吾尔族的理解。

[ 本帖最后由 rayila 于 2010-8-26 22:08 编辑 ]

小熊

8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2 只看该作者

再问万老师一个问题

我有一些新疆的同学,他们是汉人,出新疆来读书。其中有一名同学他家是开一个垃圾回收公司的。通过一个晚上对他的采访,我得知他们那里的汉人基本上都是同维人断绝来往的,他家里不愿意同维人做生意。在他们看来,维人是“落后”的,“野蛮”的。我想问的就是,万老师您怎么看待汉族民众的这种拒绝交流的心态,这种仅仅是去新疆谋生抢饭碗的这种现状。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似乎共产党员不能有宗教信仰,请问您认为,这一条党章在少数民族地区有因地而异吗?

天空

8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3 只看该作者

回复66楼

抱歉,没有从您的回答中看到关于“有什么证据认为维吾尔族是处于最悲惨的境遇?而 不是壮族、苗族、土家族” 911事件,让在国内,不是最悲惨的穆斯林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万先生持续多年的项目专注。只让我想起一句老话,会叫的孩子有奶吃。

nkpoper

8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3 只看该作者

当我们的同胞,而且是平民,仅仅因为他们的民族身份,就被维吾尔暴徒杀害的时候,我们不能愤怒,愤怒就会被某些人指为纳粹。 但是,共产党官员统治维吾尔人,在这些人嘴里,却会被称为”汉人统治维吾尔人“。 在这些人眼里,汉人只能承担罪责,不能为自己的命运愤怒。物以稀为贵,你生为世界上最大民族的一员,为你说话,也就不能显示我对弱小者的同情心,所以,你活该倒霉。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8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ila 于 2010-8-26 22:01 发表 很多问题万老师尽力站在中立角度去分析,还记得有人说过”在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我永远站在鸡蛋那边……“ 作为主流群体的汉族,全中国乃至世界的很多地方都能听得见你们的声音(虽然政府为代表),但是能听得见多少 …

以后吧,今天万先生是主角。

万延海

万延海

8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5楼 写实 的话题

我们中国人需要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也需要吸取欧洲人纳粹主义的教训。中国现在发展起来,出现民族主义情绪,很自豪,我理解的,但不能失去分寸。狂热的含民族主义情绪,会伤害中国人的。一方面,我们可能失去理智,一方面我们激发更多的敌人。汉人的民族主义估计也会激发各个民族的民族主义情绪的。我们的科学兴国理念和和谐社会理念需要坚持。需要务实。

nkpoper

8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ila 于 2010-8-26 22:01 发表 很多问题万老师尽力站在中立角度去分析,还记得有人说过”在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我永远站在鸡蛋那边……“ 作为主流群体的汉族,全中国乃至世界的很多地方都能听得见你们的声音(虽然政府为代表),但是能听得见多少 …

你这个话就太不对了。政府为代表,我们就别说话了?它代表得了?你连这个都信,还好意思在1984说话?

nkpoper

8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6楼 万延海 的话题

75事件,专门以平民为屠杀对象,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民族仇恨吗?连911,都是对着标志性建筑去的,而不是专门为了杀人。 我们面临着如此极端的民族仇恨。到你嘴里,倒成了”汉人的民族主义估计也会激发各个民族的民族主义情绪的。“ 这也太离谱了吧?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8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8 只看该作者

nkpoper是1984里汉族纳粹的代表人物,其特征是借两少一宽政策和7.5事件为依据,借此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敌对维吾尔族的专制论调。

万延海

万延海

9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4楼 nkpoper 的话题

让我们为所有在7月5日事件中失去生命的人民祈祷和默哀!让我们停止相互的攻击和仇杀吧!让我们互相帮助!让我们看到人权公约、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在中国和新疆那个地区得到实现吧?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9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1 只看该作者

维族、汉族P民都是蛋,区别顶多是鸡蛋鸭蛋的区别,而不是蛋跟石头的区别;把汉族P民等同于统治者对待实在是大错特错,这种思路误入歧途,无助于解决维族的问题,也无法得到多少兲朝P民的认同。

在同样没有多少国民权利的P民面前弹“追求少数民族权利”的调调,怎么听怎么像外宾。

[ 本帖最后由 木乔庄 于 2010-8-26 22:14 编辑 ]

万延海

万延海

9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9楼 写实 的话题

如果我们有机会见面,我很愿意邀请这位朋友一起到我熟悉的维吾尔人生活的地方访问,和维吾尔人一起聊天和吃饭,大家熟悉,发现都是人。我们首先是人类成员,其次才是某个特定国家或文化下的人民。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9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05 发表

我们中国人需要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也需要吸取欧洲人纳粹主义的教训。中国现在发展起来,出现民族主义情绪,很自豪,我理解的,但不能失去分寸。狂热的含民族主义情绪,会伤害中国人的。一方面,我们可能失去理智 …

谢谢万先生的回复,中国人走过红色文革的悲剧灾祸历程,但还没有经历过民族主义欧洲纳粹法西斯的灾祸,所以很多人甚至羡慕纳粹曾经的国家强大和科技领先,有些人公开说纳粹比红色好,据说对本民族内部好,只是对外专制云云,觉得对外族压迫是占便宜,目前这种思潮我觉得还挺有市场,尤其在中国这种长期长期落后和受压迫的地区,总想当一回压迫者的呼声越来越多见了,一些受惯了气的奴才,总想去奴役别人,扬眉吐气一下,汉族纳粹就是如此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9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3 只看该作者

关闭这个帖子吧,张书记;

雅典学院重新开贴。

曙光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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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8-26 21:58 发表

911以前,美国人也没迫害穆斯林啊!报应就是911。对于那些野心勃勃的邪恶分子,只能当头一棒,否则的话,就是911啊,珍珠港啊,什么的。 当然,万先生也许是想通过“捍卫穆斯林的权利”,让维吾尔人哪天有找到机会 …

笑而不语

万延海

万延海

9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1楼 木乔庄 的话题

我们人类的智慧是有局限的。在普通维吾尔人看来,统治者可能首先是汉人,而不是共产党人。在汉人看来,统治者是共产党,不代表汉人。我们需要沟通和理性的教育,消除隔阂。需要各方努力,包括今天的这次交流。

nkpoper

9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09 发表

让我们为所有在7月5日事件中失去生命的人民祈祷和默哀!让我们停止相互的攻击和仇杀吧!让我们互相帮助!让我们看到人权公约、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在中国和新疆那个地区得到实现吧?

这话没意义。正如吾尔开希说75那天发生的事是”警民对峙“一样,是专门要混淆事实。 这种不谴责凶手的祈祷和默哀,就是CCTV和阿拉法特之流支持恐怖分子的一种托词。

立春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9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12 发表

如果我们有机会见面,我很愿意邀请这位朋友一起到我熟悉的维吾尔人生活的地方访问,和维吾尔人一起聊天和吃饭,大家熟悉,发现都是人。我们首先是人类成员,其次才是某个特定国家或文化下的人民。

我建议,万延海先生能首先在984上与写实搞一次两人对谈,张书记认为如何?

曙光再现

☑80后 ☑工科学生 ☑ACG fan ☑党龄八年 ☑喜外国商业大片 ☑喜翻墙 ☑喜GR ☑黑丝控 ☑美腿控 ☑时事控 ☑伪愤青 ☑草泥马军团预备团员☑新人@ssg2006求fo

9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7 只看该作者

以后应该规定问过2个问题的人自动屏蔽之后的发言以及跟帖

[ 本帖最后由 曙光再现 于 2010-8-26 22:23 编辑 ]

10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8 只看该作者

土共镇压维族、藏族的时候从来不是代表汉族的利益,人家也没说代表汉族的利益,非要扯上汉族纳粹,不是五毛就是弱智。简直就是在煽风点火。

10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3楼 写实 的话题

是的。我们人类是有局限的。中国人民经历风风雨雨后,集体情绪上出现疯狂的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预期的。需要理性主义的教育,不同的人之间需要交流。需要多一些对话,而不是谴责,更不是查禁或监禁。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0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12 发表

如果我们有机会见面,我很愿意邀请这位朋友一起到我熟悉的维吾尔人生活的地方访问,和维吾尔人一起聊天和吃饭,大家熟悉,发现都是人。我们首先是人类成员,其次才是某个特定国家或文化下的人民。

我觉得非常必要,许多没怎么亲密接触过维吾尔族的汉族朋友,因为看了7.5的一些血腥画面,就特别的仇恨那些“穆斯林”,再结合上对本拉登和“新疆小偷”的恐惧厌恶,于是对新疆维人整体上都产生了巨大的厌恶情绪。甚至连带上了汉族同类,比如我就经常被骂成“维狗”,仅仅因为我反对继续对其实行高压强权专制统治,也反对仇恨所有维族民众,我认为那些恐怖分子不能代表所有维族,也不是所有穆斯林都仇恨汉族平民。

nkpoper

10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1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15 发表

我们人类的智慧是有局限的。在普通维吾尔人看来,统治者可能首先是汉人,而不是共产党人。在汉人看来,统治者是共产党,不代表汉人。我们需要沟通和理性的教育,消除隔阂。需要各方努力,包括今天的这次交流。

统治者当然是共产党,要是代表汉人,哪有这么猖獗的维族小偷?消除隔阂,也必须有正确的见解。不能因为普通维吾尔人有错觉,我们也就应该有错觉。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10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15 发表

在普通维吾尔人看来,统治者可能首先是汉人,而不是共产党人。在汉人看来,统治者是共产党,不代表汉人。

需要纠正的正是前者的带有局限性认识而非后者

作为有知识的非普通维人,如果还整天嚷嚷“汉族政权”,恐怕不是愚蠢就是居心叵测了

万延海

万延海

10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8楼 立春 的话题

如果可以安排的话,我不拒绝。

nkpoper

10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曙光再现 于 2010-8-26 22:17 发表

以后应该规定问过2个问题的人自动屏蔽再发言跟帖

如果提问的人多,当然可以这么屏蔽。如果提问的人象今天这么少,这么屏蔽的逻辑就是:宁可冷场,也要保住嘉宾的面子。

张书记

http://twitter.com/SecretaryZhang

10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0 只看该作者

请万先生回答最后一个问题,今天讲堂到此结束。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0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延海 于 2010-8-26 22:20 发表

如果可以安排的话,我不拒绝。

那太荣幸了,其实不止我愿意和先生对谈(可惜今天来晚了),很多关心西域和民族问题的朋友都对此有极大的兴趣!!!

[ 本帖最后由 写实 于 2010-8-26 22:23 编辑 ]

rayila

10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8-26 22:05 发表

你这个话就太不对了。政府为代表,我们就别说话了?它代表得了?你连这个都信,还好意思在1984说话?

不好意思,1984尊重是不限定言论自由的!! 你游说的对象就是政府咯……既然我们都相信他带不了!!

立春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1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6楼 nkpoper 的话题

不是保住嘉宾的面子,而是维持一个基本的对谈氛围、规则与秩序。

万延海

万延海

1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22:2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4楼 木乔庄 的话题

任何社会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政治家和希望作领袖的人。这是人性使然。人们在不同的政治理念、意识形态、民族大业、宗教等口号下,发起各种运动。我们无法消除各个社会下的这些主张。但我们可以对待好自己的人民。如果人民受到公正对待,有自己的生活,安全,政治家的错误主张,不会得到积极响应的。我们需要采取积极的行动,安定人心,得到人民的支持,而不是为了消灭敌人,扩大到限制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更不能随意扩大抓捕对象。